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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的“阳光”仲裁

发布日期:2020-07-01 点击量:

疫情下的阳光仲裁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劳动者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劳动人事争议咨询、仲裁案件逐年增加6中旬,我院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64起,通过政策讲解化解争议122起,立案28起,案件调解率达到72.61%,高于人社部60%调解率要求,同比高于2019年调解率11%

年以来,我院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多举措有效保障当事人、代理人、仲裁员及其他仲裁参加人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一是推行网上告知制”。根据疫情等级要求及时调整我院工作,及时在我局网站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解仲裁工作安排公告》,在网上公开办案流程、收件电子邮箱、收件地址、联系电话方便办事人员。二是推行“不见面服务”。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本院提交仲裁申请书、延期开庭申请书及其他与案件相关材料的,建议优先选择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尽量避免现场提交。每日安排调解员通过电话、视频、电子邮件等不见面方式与当事人进行政策解答、咨询、沟通,切实维护办事人员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不断线有秩序平稳开展。三是推行“人性化服务”。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等仲裁活动参加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接受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措施等不能继续进行案件流程的,根据案件情况进行中止。四是推行“常态化服务”。针对疫情,我院建立企业微信,纳入办案人员与市属企业有关人员,完善与企业的网络工作平台。定时发送与企业相关的各类政策、法规、信息,将工作关口前移特别对几家发生集体性裁员的企业负责人约谈、以案说法等方式,对劳动纠纷实行前端化治理,将纠纷化解在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

同时,加强院内工作人员素质提升,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学习,运用法思维依法合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认真分析研讨刘××、胡××等常期上访人员的司法生效文书及其他省市疫情期间案例,总结经验,学习借鉴好的做法,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相关规,进一步规范庭审流程,参加诉讼当事人进一步感受公平正义阳光仲裁。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规范做好互联网办案、云庭审等新形势的办案流程做好快裁快审、建档立卡人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提升案件调解成功率;做好业务培训、确保庭审活动安全合规和便捷高效;做好对大规模裁员企业的监控调解;做好事业单位改革、企业改制中出现的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让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切实发挥保障、服务民生重要作用。

天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