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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4 点击量:

甘肃飞联建设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赵亚丽诉你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作为本案的被申请人且本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天劳人仲裁字〔20252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甘肃飞联建设有限公司向申请人赵亚丽支付202441日至2024621日期间拖欠的工资5500元。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2191.67元。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请求。

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你公司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裁决书领取地址: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人力资源大厦一区201室。联系人:杨若雨,联系电话:0938-8327609

特此公告。


天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