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由甘肃苍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永安机动车驾驶员二类适应性训练及考试中心 1#、2#、3#楼建设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如发现甘肃苍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施工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投诉举报。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则视为无拖欠,...
根据《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由甘肃苍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永安机动车驾驶员二类适应性训练及考试中心 1#、2#、3#楼建设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如发现甘肃苍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施工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投诉举报。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则视为无拖欠,...
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和《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甘人社通[2017]160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以下2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社会公布,并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其社会公布情况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并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
2023年全年,天水市人社部门共检查用人单位942户,书面审查用人单位报送劳动保障资料296户,依规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评定658户,通过立案方式受理办结劳动者投诉案件37件(按照违法行为分类为:支付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案件36件、其他类型案件1件),涉及劳动者595人,按照劳动者性别统计,其中涉及男性劳动者543人次,涉及女性劳动者52人次。涉及农民工欠薪类案件37件,办结37件,共为595名农民工追回工资637.93万元。天水市人社部门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11起;...
12月13日,省发展改革委就业处处长樊文带领包保督查组,深入我县对2023年第四季度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同志陪同督查。检查活动中,督查组对照《甘肃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包保工作督导检查流程及标准》,随机抽取了甘谷县福泽园工程建设项目、甘谷县血浆站工程建设项目和甘谷县阳光锦绣城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甘谷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条例》...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
关于退还天水秦瑞防伪印务公司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天人社公示第【2023】02号根据《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天水秦瑞防伪印务公司综合楼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天水秦瑞防伪印务公司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件,现对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事宜进行公示。一、工程项目名称:天水秦瑞防伪印务公司综合楼建设项目。二、建设单位:天水秦瑞防伪印务公司。三、总承包单位:天水立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加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增强劳动保障监察的针对性和效率性,实行企业分类监管,督促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守法诚信义务,不断提高守法诚信意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甘肃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甘人社通〔2017〕161号)要求,我局对市级监管企业组织进行了2022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经自主申报,依法审查,并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对参评的13类170户企业,...
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天人社公示第202301号)根据《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天水市玉泉观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天水市秦州区玉泉观大景区服务中心(原天水市玉泉观景区管理处)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件,现对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事宜进行公示。一、工程项目名称:天水市玉泉观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二、建设单位:天水市秦州区玉泉观大景区服务中心(...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
3月16日至17日,省发展改革委就业处处长樊文一行在天水市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第一季度包保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从属地责任落实、建设市场秩序规范、“陇明公”平台运行、风险隐患排查、欠薪线索核处等5个方面进行细致检查,并深入清水县、张家川县开展实地检查。市治欠办主任、人社局副局长李振,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贾尚明陪同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对我市根治欠薪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我市强化组织抓落实,市委、市政府多次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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