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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 转发《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 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8-17
来源:天水市文旅局
点击:

天文旅发〔2020〕103号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

转发《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

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博物馆、市文化馆、市西秦腔研究院、市歌舞艺术研究中心:

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并结合本县区、本单位非遗保护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工作建议,及时反馈我局非遗科。

特此通知

附件: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司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

      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