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区县信息 > 正文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市人大七届四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01-15
来源:
点击:

程江芬、李永忠、李景刚、高 怡代表:

 你们好!《关于加大秦安小曲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全市文化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秦安小曲是第二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在秦安地域内有着悠久、广泛传承传播基础的优秀非遗项目,是我省唯一能打出去赢得普遍赞誉的曲艺类项目,是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典型代表。近年来,在国家、省、市县的高度重视下,秦安小曲的保护传承利用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其缺乏保护利用设施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亦是我局注重的大事,为此,2016年,我局在未接到省文化厅文件和电话通知,获悉国家发改委、文化部给我省四个非遗保护利用设施项目,连夜做好项目建议书及相关材料上报省发改委和文化厅,并随即进行了汇报衔接,争得秦安小曲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2017初国家正式下达总投资109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960万元,省级配套130万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2017年12月开工,预计2019年2月竣工,现已配套资金930万元,累计投资3500元。

您提到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2877.63万元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为了建设文化大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秦安县政府整合项目资源,建设了4949.5平方米、总投资3967.63万元,需配套资金3007.63万元的大剧院,从而扩大了建设规模。二是该项工程超出了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原有建设规模、资金总量,致使缺口资金较大。

为解决秦安小曲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缺口资金,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准确把握国家发改委、文旅部对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十三五”末和“十四五”期间投资政策导向,争取追加秦安小曲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文旅部已将非遗保护利用设施投资由原来的3500平方米,中央预算内投资700万元,调整增加2000平方米、投资约4000万元。我局已在年初检查的基础上,将该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上报省发改委、文旅厅,日前又上报了文旅部非遗司,请求解决。二是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的密切配合下,协同市发改委,积极向省发改委、文旅厅汇报衔接,将追加秦安小曲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纳入国家解决的总盘子内,争取在“十三五”末和“十四五”期间予以解决。

感谢您对我市文旅事业的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注!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8月8日

 

(联系单位: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电话:6825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