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暨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
天市卫发〔2019〕93号
秦州区、麦积区、张家川县、秦安县卫健局,市疾控中心:
为进一步消除免疫空白人群,巩固和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加速推进消除麻疹目标,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开展2019年口服Ⅰ型 Ⅲ 型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补充免疫暨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甘卫疾控函〔2019〕109号)、《关于开展2019年麻风疫苗集中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甘卫疾控函〔2019〕110号)要求,决定在我市发生输入性脊髓灰质炎疫情风险较高的秦州区、麦积区、张家川县、秦安县开展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的补充免疫活动,在麻疹防控薄弱的麦积区开展麻风疫苗的集中查漏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领导、实施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群体性接种工作的业务指导、宣传培训、疫苗及注射器的分发、现场督导及接种对象的摸底调查、接种效果评价等各项工作。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一)麻风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1.范围:麦积区
2.对象:麻风疫苗查漏补种针对所有8月龄~6岁儿童,即2013年3月1日—2018年7月1日出生的儿童。对于8月龄~24月龄儿童,查看接种记录,按常规免疫程序补齐所缺麻疹类疫苗;对25月龄~6岁儿童,查看接种记录,未完成两剂次麻疹类疫苗接种的,均补种一剂次麻风疫苗。
3.时间:2019年3月25日前完成目标儿童摸底工作。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麻风疫苗的集中查漏补种。
(二)二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补充免疫。
1.范围:秦州区、麦积区、张家川县、秦安县。
2.对象:二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补充免疫针对4月龄~3岁儿童,即于2015年3月1日~2018年11月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无论既往免疫接种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一律免费接种两剂次口服Ⅰ型Ⅲ型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两剂次间应间隔一个月。补充免疫中发现脊灰疫苗为0剂次的目标儿童,首剂接种IPV;特殊儿童(具体标准请参照说明书)按照说明书全程使用IPV,不参与此次免疫活动,但在统计过程中全部纳入应种儿童数。
3.时间:二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补充免疫接种时间,第一轮为2019年3月25日;第二轮在2019年4月25日。
三、有关要求
(一)人员培训。相关县区须在2019年3月20日前完成对乡、村两级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
(二)目标儿童摸底登记。请相关县区认真组织做好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工作,并将摸底结果于2019年3月22日前上报至市疾控中心。
(三)疫苗、注射器的运输和管理。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做好疫苗及相关物品的规范分发、管理,确保疫苗效价,杜绝浪费。
(四)安全接种。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接种工作,确保依法接种、安全接种、有效接种。
(五)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在接种活动中规范、科学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调查、处置工作。对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抢救治疗。
(六)工作经费及物资保障。相关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争取接种工作经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接种活动所需人员、物资(疫苗、注射器、急救药品和接种器材、车辆)的保障工作。本次接种活动所需疫苗及注射器由省疾控中心统一调拨,严禁各接种单位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请各县区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将麻风疫苗查漏补种、脊灰补充免疫工作总结于2019年4月15日、6月5日前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汇总后报市卫健委和省疾控中心。
联系人:徐刚 电 话:0938-8214992
附件:1.《天水市2019年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实施方案 》
2.天水市2019年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
3.天水市2019年二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补充免 疫和麻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小组名单
天市卫发(2019)93号附件.zip
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