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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tsswjw/2023-00085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23-10-09  发布机构  天水市卫健委
 发文字号   组配分类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依  据   记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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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程序   公开方式 
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06号《关于多措并举加快我市托幼机构建设的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2023-10-09   作者: 点击数:  

民进天水市委员会:

你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加快我市托幼机构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口问题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自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人民群众的生育意愿发生显著变化,相当比例的家庭不敢生,“儿童无人照料”是排名前三的原因之一,如何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成为影响家庭生育抉择的关键所在。2019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上关于“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将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纳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和持续推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点任务。我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政策贯彻落实

2019年以来,国家、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措施,涵盖了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总体发展、托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建筑设计规范、登记和备案、预防伤害、消防安全、税费优惠、疫情防控等方面。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工作的政治担当。一是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2020年3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全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年6月,各县区委、政府办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从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管理体系以及保障系等三个方面制定13 条激励扶持措施。这项工作在全省是出台最早的市州。二是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一周年之际,2022年8月份,省委、省政府出台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甘发〔2022〕13号),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于2022年12月9日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共提出了6个方面28项政策措施。截至目前,是全省出台《实施方案》4个市州最早的市州,多次受到省卫健委的表扬。三是正在请市政府领导出面协调拟与教育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市公、私立幼儿园设置2—3岁托育班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市委发〔2022〕15号)“主要任务”第11条“大力发展普托育”中关于“积极推动公办幼儿园举办半日制、计时制的托育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招收2—3岁幼儿”的要求,结合我市“十四五”时期千人口托位数(13675个)缺口大的实际,通过两部门协商拟下发《关于全市公、私立幼儿园设置2—3岁托育班的通知》,提出了设置2—3岁托育班幼儿园的条件、幼儿园设置2—3岁托育班的备案、管理及使用要求,将增加近12000个托位。四是下发了《天水市关于加快托育服务提质扩容工作实施方案》。从完善政策保障体系、下功夫补齐托位缺口、巩固加强能力建设、加大部门监管力度等方面做了安排部署。五是结合《甘肃省卫生健康委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甘卫办发〔2023〕6号)、市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的通知》(天政发〔2023〕5号)《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表》第127项重点任务“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要求,2023年2月8日下发《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六是全市两区五县积极开展托育机构省级示范点申报工作,根据《甘肃省托育机构省级示范点自评表(试行)》打分排名,市卫健委计划在十月份进行验收,并择优向省上推荐。

二、主要目标指标进展

我市常住人口303.88万人,“十四五”时期,千人口托位数年度任务是:2021年底达到0.25‰760个托位,2022年底达到0.92‰2796个托位,2023年底达到2.15‰6533个托位,2024年底达到3.29‰9998个托位,2025年底达到4.5‰13675个托位。目前我市累计达到1.03‰3127个托位。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截至目前,全市已备案托育机构11家,还有部分县区申请提交备案6家,市卫健委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正在督促相关县区尽快协调相关部门完善登记后的各种备案手续,备案通过后,全市现有备案托育机构将达到17家,备案率100%,有效提高全市托育机构的备案率。

二是正在协调省、市相关同意后下发《关于全市公、私立幼儿园设置2—3岁托育班的通知》后,全市近1200多个注册幼儿园按要求设置10人托育班,将增加12000个托位,彻底解决《十四五》期间婴幼儿照护托位问题。

三是依托公立医院建设中央预算内托育建设资金重点支持的市级“天水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县级市公办普惠托育机构建设项目,争取中央财政支持5000元/平方米项目。目前正在做项目立项、可研报告、批复、资金承诺函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你通过广泛调研,所提意见建议依据充分、指导性强,对推进我市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具有重要参考意义。下一步,我委将结合提案建议和工作实际,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大力度:

1.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是降低家庭生育成本、提高家庭生育意愿和养育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要科学界定家庭、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在托育服务中的定位。家庭是托育服务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履行好监护、养育、照护职责。政府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完善生育、养育、教育相关政策,并为家庭提供兜底保障服务。市场和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参与托育资源供给,满足家庭多层次多样化的照护需求。

2.托育事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化培育基础还比较薄弱,需要政府作为先导力量推动公共服务的供给,建立“公办示范托育机构为引导、托育一体化为主体、民办托育机构为补充”托育服务供给格局。合理进行托育发展布局,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支持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开展全日、半日、计时和临时等多元化的托育服务,让职工“上班带娃两不误”。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将托育服务设施纳入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打造“一刻钟”托育服务圈。逐步构建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政策完备、应享尽享、应护尽护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3.建立托育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从业人员质量。探索建立托育服务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培训体系。依托专业院校和托育机构,建立托育服务实训基地,培训具有3岁以下抚育资质的专业人才,形成不同层次的托育服务人才队伍。鼓励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研制从业人员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实行托育机构负责人、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推动建立专业化、职业化托育服务队伍。完善托育行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建立托育服务和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准入、禁入、职业资格考核、吊销制度,严把师资入口关。将专业技能等级与服务人员的薪酬待遇直接挂钩,激发托育服务和管理人员主动提升职业素养。

4.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居民收入,满足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政府作为规划、规范执行主体,细化托育政策到责任部门,将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税收优惠、贷款优惠、水电气按居民价格收费、场地优惠、保育人员培训补助等措施落实到位,切实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真正发挥保驾护航作用,为托育行业经营者解决后顾之忧,全身心地投入到托育服务中去。通过拓宽职业技能培训渠道和方式,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提高就业率,增加居民家庭收入,让有需要的家庭不再将托育服务价格做为第一考虑因素,使更多婴幼儿得到妥善照护。

5.加强宣传和引导,提高社会认可度。政府加大托育服务政策宣传,传播科学育儿理念,普及托育服务对幼儿成长发展及家庭养育的积极意义。让家长认识到托育服务是给有需要的家庭提供的高质量育儿模式,是遵循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服务,使家长愿意且放心地把孩子送到托育中心接受专业照抚,推动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健康发展。

感谢对我市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1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俊斌 8213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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