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正文

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7-03-12 16:00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执法支队
浏览次数:
【字号: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额财政拨款,人员编制14人。内设综合科、检查科,负责对秦州、麦积区法人单位违反城市规划建筑的查处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14人,实有12人。其中:工勤编制2人,实有2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收入10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7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支出104.7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04.7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100%,比上年87.5万元,增加了17.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05万元。其中:城管执法办案业务经费10元。本年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二)项目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71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04.71万元,较2016年87.5万元增加17.21万元,增长16.43%,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规定提高了在职职工工资标准,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天水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2.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11.05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于上年度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度0.1万元减少了100%。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2016年2万元,没有变化。主要原因:公务用车2017年已全部上交公用事业管理局,留执法车辆1台,从城管执法办案业务费中安排2万元车辆运行及维护费,保障执法工作,。

  5.培训费0.55万元,较2016年0.50万元,增加了0.05万元,增长了9%。

  6.会议费0.22万元,2016年0万元,本年度增长了0.22万元,增长了100%。

  7.机关运行费11.05万元,转2016年度8.08万元,增长了2.97万元,增长了26%。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17年天水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天水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天水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