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的工作分工和非涉密的重要活动、讲话。
(二)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三)建设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
(四)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五)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
(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管理、园林绿化、施工安全、房屋征收、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等信息。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
(八)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天水市人民政府集约化子网站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申请获取。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北路建筑科技中心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政编码:741000
联系电话:0938—8213282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领取或自行复印,也可以在天水市人民政府集约化子网站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并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天水市政府集约化子网站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进行在线注册申请。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
受理机构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受理机构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来电或来信的方式提出您对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938—8213282
通信地址: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北路建筑科技中心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741000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同级监察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附件: 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