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三抓三促”行动深入开展,按照中共天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天水市司法局 天水市法学会《关于开展2023 年度全面依法治市立项调研课题工作的通知》(市依法治市办发〔2023〕29号),近日,市住建局组成调研组,对我市两区五县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古树名木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深入各县区,通过现场调研、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各县区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古树名木保护复壮现状,对2023年5月督查通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并现场查看了第二季度历史建筑公布现状工作情况。

通过调研,调研组认为,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以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利用、高效能传承为方针,正确处理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关系,建立了分类科学、保护为主、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特别是2023年6月制定印发出台了《天水市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夯实了各级职能部门责任,不断提升了我市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水平。
调研组要求,各县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月25日至27日在四川陕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把古树名木保护好,守护好中华文脉,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力。一要持续加大历史文化资源的普查力度,按照“应保尽保,应纳尽纳”的原则和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要求,扎扎实实开展普查工作,对筛选出的应保护的历史建筑,及时进行确定、公布,并纳入保护名录。二要将古树名木保护责任传导到乡镇、街道、社区等日常管护责任单位,签订日常管护责任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要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四要加大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及《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自觉性主动性,形成社会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