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水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20230608-102732-346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2-01-17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20230608-102732-346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2-01-17
公开范围: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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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天水市水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水务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天水水务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水市水务局联系,电话:8215795,邮箱:tssswjbgs@163.com)。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1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

1.配合推动市政府网络集约化管理。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对天水水务网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对网站栏目进行了优化,法定主动公开栏由原来的九项内容,精简成七项内容。(/col/col595/index.html)

2.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除发布日常信息外,在天水市水务局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增加了回应关切,及时发布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民生水利等群众关切的内容,方便群众对水利工作的了解。

3.推进了单位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在网站上公开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年度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报告,提高了财务经费透明度,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单位财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二)、主动公开水利政府信息的情况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天水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天水市水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和《天水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天水水务网站上予以公开各类政务信息513条(其中水务要闻233条,专题专栏中党的建设信息10条,农村饮水11条,河长制20条,抗汛防旱14条,主动公开水利公文16份,政策解读16条,县区动态46条)。向省水利厅报送信息60条,采纳43条在省水利厅网站进行了发布。发布各类公告公示42条。在天水政务服务网上公开我局受理的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事项,认真受理公众及社会组织的书面和网上申请,并及时给予答复,有效畅通了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了公众的知情权。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结合我局实际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为:一是在天水水务网及时发布和更新水利动态、防汛防旱、政务公开、河长制、农村饮水、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信息。二是及时向省水利厅上报信息,在甘肃水利网站“市州动态”栏(http://gssl.gov.cn/)公开信息。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以及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及时按程序发布。对网民留言、依申请公开等公众互动栏目,依法依规按时回应,对不受理、不真实答复的部门及时督促整改。通过作风在线、阳光在线和信访答复等渠道回应解答城乡供水工程、农村饮水安全、河道安全治理、农田水利建设等群众诉求、热点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一些科室、各单位对信息工作重视性不够,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信息质量不够高;四是公开内容单一,动态类信息多,业务类信息少,公开的信息实用性不强。

(二)改进措施

1.提高认识,确保政府网站的有效运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公开信息质量,方便社会各界及群众查询。

2.认真梳理,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人员变动,机构设置等动态,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拓宽渠道,增加信息公开力度。运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与各县区的沟通联系,指导各县区、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4.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操作程序,重点抓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审查政府信息,并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