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 38360764U/2019-02160 | 发布机构 | 天水市水务局 | 公开日期 | 2019-09-26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失效日期 | |||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
| 公开范围 | 公开 | 主 题 词 | |||
| 著录日期 | 2019-09-26 | 生效日期 | |||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索引号: | 38360764U/2019-02160 |
|---|---|
| 发布机构: | 天水市水务局 |
| 公开日期: | 2019-09-26 |
| 公开范围: | 公开 |
| 著录日期: | 2019-09-26 |
| 组配分类: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天水市水务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市水务局决算公开公开说明(全局汇总)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组织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具体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组织拟定全市主要河流、跨流域调水的水利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全市水利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和跨县区、跨流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中型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3、拟定全市节约用水具体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节约用水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按照国家和省、市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全市河、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5、负责《水法》、《水保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县区间的水事纠纷。
6、拟定全市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7、组织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负责水利、水电、土木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金属结构及混凝土构件制造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组织拟定全市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8、组织实施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和全市主要河流、水库、塘坝、渠道及其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和中小型灌区;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9、负责全市农村水利、牧区水利、人畜饮水、病区改水和乡镇供水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县建设工作。
10、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的综合治理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1、拟定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和水利规划,指导全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水利配套服务工作。
12、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编制全市水利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归口管理局属单位的科级干部;管理局机关并指导局系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
13、拟定全市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系统的对外经济联络、技术经济合作。
14、承担市抗旱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抗旱防洪工作,对市内河流的重要水利工程实施抗旱防汛调度。
1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水市水务局是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市水行政工作。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规划计划科、行政审批改革科、河湖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财务科和抗旱防汛办公室9个职能科室。下属水土保持局、水利管理站、水资源管理处、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抗旱服务队、库区移民办公室、城乡供水局、质量监督站、农村安全饮水总站、水政支队、农电农排物资供应站11个事业单位。
根据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天水市水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市水务局机关和9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7个)。天水市水务局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年末共有职工219人(其中:在职142人,离休2人,退休75人)。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水务局机关和二级预算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1 |
天水市水务局机关 |
2 |
天水市水土保持局 |
3 |
天水市水政监察支队 |
4 |
天水市水利管理站 |
5 |
天水市水资源管理处 |
6 |
天水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 |
7 |
天水市抗旱工作服务队 |
8 |
天水市库区移民办公室 (并入局机关决算) |
9 |
天水市城乡供水工程管理局 |
10 |
天水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
二、天水市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5424.89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19710.97万元,下降56.10%。其中:
1. 财政拨款收入15424.89万元,为财政拨款资金,占全年总收入的100%。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19710.97万元,下降56.1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从2018年5月份开始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转移为社保发放,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中人员经费减少较多。二是2017年有以收定支项目资金收入21000.00万元(2018年度农田水利建设项目),2018年度无该项目资金收入,项目资金减少较多。
2.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0000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上年度有城乡供水建设项目资金收入安排,本年度无此项预算。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事业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654.22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上年度有城乡供水建设项目资金收入安排,本年度无此项预算。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没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上年结转和结余24.6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93.21万元,下降94.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为项目资金,2017年度已按照项目进度给予支付,结转到2018年度的资金较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15245.83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20283.25万元,下降57.09%。其中:
基本支出1833.5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2.03%,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155.85万元,下降7.83%,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5月份开始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转移为社保发放,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中人员经费减少较多,造成基本支出减少。
项目支出13412.2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7.97%,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20127.38万元,下降60.01%,主要是2017年有以收定支项目资金支出21000.00万元(2018年度农田水利建设项目),2018年度无该项目资金支出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424.89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9710.97万元,下降56.1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24.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710.97万元,下降56.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从2018年5月份开始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转移为社保发放,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中人员经费减少较多。二是2017年有以收定支项目资金收入21000.00万元(2018年度农田水利建设项目),2018年度无该项目资金收入,项目资金减少较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245.6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629.47万元,下降36.14%;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从2018年5月份开始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转移为社保发放,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中人员经费减少较多。二是2017年度有以收定支项目支出21000.00万元(2018年度农田水利建设项目),2018年度有城乡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3000.00万元,两项目资金相差8000万元,所以2018年度项目资金支出仍减少较多。完成年初预算833.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较预算增加的项目资金大,主要有城乡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3000.00万元,市级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15.00万元,三阳川新区防洪规划编制专项经费90万元,市水务局属单位办公楼搬迁经费34.13万元,市水务局机房及会商室搬迁经费68.66万元,市级防汛抢险救灾经费20万元,河长制专项经费21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0万元,山洪灾害户户知工程运行维护费40万元,水利项目前期费100万元等。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3万元,占0.05%,主要用于维修(护)费和会议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3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维修(护)费(天水市水务局屋面大修等费用)和会议费(市河长办落实河长制工作会议)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98万元,占1.7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194.67万元,下降42.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5月份开始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转移为社保发放,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中人员经费减少较多。完成年初预算78.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5月份开始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转移为社保发放,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中人员经费减少较多。
3.城乡社区支出0.9万元,占0.006%,主要用于基层党建经费,较上年减少9999.1万元,下降99.9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有城乡供水建设项目资金10000万元,本年度无此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基层党建经费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4.农林水支出14969.70万元,占98.1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水利相关工作,较上年减少10093.43万元,下降40.27%,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从2018年5月份开始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转移为社保发放,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中人员经费减少较多。二是2017年度有以收定支项目支出21000.00万元(2018年度农田水利建设项目),2018年度有城乡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3000.00万元,两项目资金相差8000万元,所以2018年度项目资金支出仍减少较多。完成年初预算989.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较预算增加的项目资金大,主要有城乡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3000.00万元,市级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15.00万元,三阳川新区防洪规划编制专项经费90万元,市水务局属单位办公楼搬迁经费34.13万元,市水务局机房及会商室搬迁经费68.66万元,市级防汛抢险救灾经费20万元,河长制专项经费21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0万元,山洪灾害户户知工程运行维护费40万元,水利项目前期费100万元等。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4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上年度有此项资金支出,本年无此项资金预算安排。
6.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减少100%,减少原因是上年度有退休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本年度无此项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3.5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613.22万元,较上年减少180.94万元,主要是从2018年5月份开始,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转移为社保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0.46万元、津贴补贴468.39万元、奖金49.09万元、绩效工资13.85万元、离休费22.14万元、退休费170.09万元、退职(役)费0.86万元、抚恤金75.31万元、奖励金263.03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220.11万元,较上年增加24.86万元,主要是2018年将维修(护)费(天水市水务局屋面大修等费用)和会议费(市河长办落实河长制工作会议)列入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1.08万元、印刷费3.17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61万元、电费5.23万元、邮电费1.32万元、取暖费9.46万元、物业管理费0.42万元、差旅费47.05万元、维修(护)费6.89万元、会议费2.03万元、培训费7.20万元、公务接待费1.45万元、劳务费5.13万元、委托业务费1.88万元、工会经费10.13万元、福利费13.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6.7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3万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7.45万元,决算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0.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93万元,下降36.85%,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本部门公务用车减少。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支出相比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没有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无变化。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5.3万元,较上年减少3.92万元,下降42.52%,2018年本单位车均维护费1.77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1.45万元,与2017年度持平,接待次数和人次有所增加,但人均接待费有所减少。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11批次,接待人次105人,较上年增加75%,费用与2017年持平,人均接待费0.0138万元。本年度无国外公务接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4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费较 2017年增加8.23万元,增长7.21%。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维修(护)费(天水市水务局屋面大修等费用)和会议费(市河长办落实河长制工作会议),2017年无此项费用支出,其他费用较上年相比变化不大。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搬迁购买文件柜、办公家具;成立河长办购买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件。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9.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年末资产总额764.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457.23万元,累计折旧123.16万元,净值334.07万元;无形资产原值227.09万元,无形资产摊销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227.09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203.72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75%。共组织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92万元。其中,市财政局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委托天水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天水市水务局组织对天水市水务局(本级)、天水市水土保持局等六个下属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92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99.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92%。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2018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实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主要有为我市河道采砂提供科学依据,改善现阶段无序开采现状,全面地掌握我市水源地现状,为合理开发提供依据,促进我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大检查力度,督促解决县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不稳定问题,进一步保障全市人民饮水安全。指导并监督各县区重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建立健全质量保证、质量检查和质量监督三个体系来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工序质量、保证水利工程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绩效指标的设置未能及时调整和优化,原因主要是项目的时效指标跟实际实施进度匹配程度较弱。下一步改进措施是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在项目实际过程中的指导作用。
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为白龙江引水工程和引洮供水二期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抗旱应急水源、高效节水和“五小水利”工程等一批事关民生的重大水利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提供了资金支持,缓解了水利项目前期经费紧缺的现状,极大地促进了我市水利项目基础数据的收集,项目的合理规划与水利资源的科学配置,对我市水利事业的发展起着保驾护航的积极意义。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天水市水务局2018年度水利项目前期费项目绩效自评表.doc
局机关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组织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具体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组织拟定全市主要河流、跨流域调水的水利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全市水利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和跨县区、跨流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中型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3、拟定全市节约用水具体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节约用水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按照国家和省、市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全市河、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5、负责《水法》、《水保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县区间的水事纠纷。
6、拟定全市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7、组织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负责水利、水电、土木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金属结构及混凝土构件制造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组织拟定全市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8、组织实施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和全市主要河流、水库、塘坝、渠道及其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和中小型灌区;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9、负责全市农村水利、牧区水利、人畜饮水、病区改水和乡镇供水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县建设工作。
10、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的综合治理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1、拟定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和水利规划,指导全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水利配套服务工作。
12、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编制全市水利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归口管理局属单位的科级干部;管理局机关并指导局系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
13、拟定全市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系统的对外经济联络、技术经济合作。
14、承担市抗旱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抗旱防洪工作,对市内河流的重要水利工程实施抗旱防汛调度。
1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水市水务局是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市水行政工作。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规划计划科、行政审批改革科、河湖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财务科和抗旱防汛办公室9个职能科室。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32人(含天水市库区移民办公室事业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3人,工勤编制4人,离休职工2人,退休职工40人。属市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二、天水市水务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3946.9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减少17802.41万元,下降81.85%。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946.97万元,为财政拨款资金,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7802.41万元,下降81.85%,主要是2017年有以收定支项目(2018年度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收入21000.00万元,2018年度无该项目资金收入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3.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4.其他收入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6.上年结转和结余9.4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减少664.88万元,下降238.21%,主要是2017年度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为项目资金,2018年度已按照项目进度给予支付,2018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较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水务局(本级)支出为3782.7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减少18236.31万元,下降82.82%。其中:
基本支出518.35万元,占13.70%,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18.61万元,下降18.62%,主要是2018年5月以后,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发放转为社保发放原因。
项目支出3264.39万元,占86.30%,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8117.72万元,下降84.73%,主要是2017年有以收定支项目(2018年度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支出21000.00万元,2018年度无该项目资金资金支出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水务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946.9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802.41万元,下降81.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46.9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802.41万元,下降81.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原因:主要是2017年有以收定支项目(2018年度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收入21000.00万元,2018年度无该项目资金收入原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水务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782.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236.31万元,下降82.82%;完成年初预算633.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较预算增加的项目资金大,主要有城乡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000.00万元,市级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15.00万元,三阳川新区防洪规划编制专项经费90万元,市水务局属单位办公楼搬迁经费34.13万元,市水务局机房及会商室搬迁经费68.66万元,市水务局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经费5万元,市级防汛抢险救灾经费20万元,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经费59.8万元,河长制专项经费21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0万元,山洪灾害户户知工程运行维护费40万元,水利项目前期费50万元,抚恤金18.11万元等。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3万元,占0.21%,主要用于维修(护)费和会议费,完成年初预算335.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维修(护)费(天水市水务局屋面大修等费用)和会议费(市河长办落实河长制工作会议)为新增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11万元,占4.2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完成年初预算61.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5月以后,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发放转为社保发放。
3.城乡社区支出0.9万元,占0.02%,主要用于基层党建经费,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层党建经费为新增拨入经费。
4.农林水支出3613.71万元,占95.5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水利相关工作,完成年初预算1244.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较预算增加的项目资金大,主要有城乡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000.00万元,市级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15.00万元,三阳川新区防洪规划编制专项经费90万元,市水务局属单位办公楼搬迁经费34.13万元,市水务局机房及会商室搬迁经费68.66万元,市水务局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经费5万元,市级防汛抢险救灾经费20万元,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经费59.8万元,河长制专项经费21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0万元,山洪灾害户户知工程运行维护费40万元,水利项目前期费50万元,抚恤金18.11万元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水务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82.7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55.70万元,较上年减少123.88万元,主要是2018年5月以后,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发放转为社保发放原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2.59万元、津贴补贴108.12万元、奖金12.53万元、离休费22.14万元、退休费96.09万元、退职(役)费0.86万元、抚恤金41.02万元、奖励金52.35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62.65万元,较上年增加5.28万元,主要是2018年将维修(护)费(天水市水务局屋面大修等费用)和会议费(市河长办落实河长制工作会议)列入基本支出,所以较上年有增加额。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46万元、印刷费0.25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19万元、电费2.20万元、邮电费0.67万元、物业管理费0.42万元、差旅费9.11万元、维修(护)费6.26万元、会议费2.03万元、培训费1.74万元、公务接待费1.45万元、劳务费0.06万元、委托业务费0.3万元、工会经费2.39万元、福利费2.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31万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46万元,决算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9.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24万元,下降69.16%,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局机关无公务用车维护费。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8年本单位车均购置费0元。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8年本单位车均维护费0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1.45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2018年公务接待费和2017年度持平,接待次数和人次有所增加,但人均接待费全部精减。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11批次,接待人次105人,较上年增加75%,增加(减少)0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0万元,2018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138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65万元,比2017年增加5.27万元,增长9.18%。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维修(护)费(天水市水务局屋面大修等费用)和会议费(市河长办落实河长制工作会议)列入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所以较上年有增加额。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
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64%。共组织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92万元。其中,市财政局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委托天水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天水市水务局组织对天水市水务局(本级)、天水市水土保持局等六个下属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92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99.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92%。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2018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实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主要有为我市河道采砂提供科学依据,改善现阶段无序开采现状,全面地掌握我市水源地现状,为合理开发提供依据,促进我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大检查力度,督促解决县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不稳定问题,进一步保障全市人民饮水安全。指导并监督各县区重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建立健全质量保证、质量检查和质量监督三个体系来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工序质量、保证水利工程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绩效指标的设置未能及时调整和优化,原因主要是项目的时效指标跟实际实施进度匹配程度较弱。下一步改进措施是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在项目实际过程中的指导作用。
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为白龙江引水工程和引洮供水二期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抗旱应急水源、高效节水和“五小水利”工程等一批事关民生的重大水利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提供了资金支持,缓解了水利项目前期经费紧缺的现状,极大地促进了我市水利项目基础数据的收集,项目的合理规划与水利资源的科学配置,对我市水利事业的发展起着保驾护航的积极意义。。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