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38360764U/2022-08421  发布机构  天水市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22-10-19
 文  号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22-10-19  生效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38360764U/2022-08421
发布机构: 天水市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22-10-19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公开范围: 公开
著录日期: 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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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天水市河湖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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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天水市河湖事务服务中心原为天水市水资源管理处,成立于1988年,是隶属于天水市水务局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19年12月更名为天水市河湖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9月将库区移民管理工作并入河湖事务服务中心,职能为:负责全市河湖管理保护的技术服务与支撑工作;指导编制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指导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负责全市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运行与维护工作;指导全市河湖长制公示牌的建立与更新维护工作;负责市级河长巡河的计划制定、现场巡河、发现问题的交办及督促落实工作;承担全市河湖长制考核评估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宣传和贯彻全市河湖保护的法规规章;负责全市河湖管理业务培训工作;库区移民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20人,科级干部职数为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现有在职职工20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14人(主任与副主任均为管理兼专技),工勤技能人员1人,退休人员3人。

二、天水市河湖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279.1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据减少72.09万元,减少20.5%。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79.11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资金,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2.09万元,减少20.5%,主要是项目的专项经费支出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单位本年度无事业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相比无变化。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相比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天水市河湖事务中心支出为279.1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据减少72.09万元,减少20.5%。其中:

基本支出256.99万元,占92.07%,较2020 年度决算数增加13.29万元,增长5.45%。

项目支出22.11万元,占7.92%,较2020年度决算减少85.39万元,减少79.43%,主要是项目的专项经费支出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天水市河湖事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9.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2.09万元,减少20.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9.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2.09万元,减少20.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天水市河湖事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79.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2.09万元,减少20.5%;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6万元,增加9.32%,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度职工3人职务晋升,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1.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4.17%,较上年度增加1.5元,2021年度职工3人职务晋升,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增加。

3.农林水支出227.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81.33%,主要用于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较上年减少78.02万元,减少25.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务变动及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6.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5.84%,较上年增加2.37万元,增长17.01%,主要是2021年度职工3人职务晋升,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河湖事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11万元 ,其中:

1. 人员经费239.17万元,较上年增加13.5万元,2021年度职工3人职务晋升。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6.27万元、津贴补贴50.56万元、奖金6.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8万元、绩效工资13.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8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2万元,奖励金38.70万元、住房公积金缴费16.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63万元:其中退休费1.93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7.82万元,较上年减少0.21万元,主要是2021年受疫情影响,培训费和差旅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3.51万元、印刷费0.01、水费0.04万元、电费0.70万元、邮电费0.58万元、物业管理费0.68万元、差旅费5.70万元、培训费1.08万元、工会经费1.49万元、福利费2.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预算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相比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2021年本单位车均购置费0元。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2.00万元,与上年持平。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加0%,增加0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0%,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相比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相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年末资产总额91.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91.41万元,累计折旧44万元,净值47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0.5万元,累计折旧0.6万元,净值9.9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的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79 %,自评平均得分为100分;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单位较好完成了水利各项工作。

十二、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2021年决算公开.xls

附件2:天水市河湖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2021年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