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38360764U/2022-08415  发布机构  天水市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22-10-19
 文  号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22-10-19  生效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38360764U/2022-08415
发布机构: 天水市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22-10-19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公开范围: 公开
著录日期: 2022-10-19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天水市水务局(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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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上水利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水利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主要河流、跨流域调水的水利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全市水利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城乡供水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和跨县区、跨流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指导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制定全市节约用水规范性文件;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工作,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测全市河、湖、库的水量,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

(5)宣传、贯彻涉水法律、法规,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指导实施全市河道采砂许可制度。

(6)组织编制、审查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水利水电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的资质管理,指导全市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

(7)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实施全市主要河流、水库、塘坝、渠道及其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市库区移民工作。

(8)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淤地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督。

(9) 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 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1)编制全市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系统的对外经济联络、技术经济合作。

(12)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监督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指导全市水利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编制全市水利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水务局应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水市水务局是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市水行政工作。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规划计划科、建设管理科、监督科、政务服务管理科、河湖管理科、农村供水科、水土保持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水政水资源科11个职能科室。2020年8月机构改革期间城乡供水服务中心撤销,新成立天水市水旱灾害防治中心、天水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更名为天水市节水服务中心),这两家单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由局本级统一核算。

局机关行政编制24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4名,事业编制16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职实有人数47人,其中行政人员28人,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5。离休人员1人。

二、天水市水务局(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2222.9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79.69万元,增长135.67%。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222.9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20 年度决算数增加1279.69万元,增长135.67%,主要是增加了财政实拨资金核销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前期费用1400万元,2020年度无该项目资金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事业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没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9.28万元,2020年结转结余资金按照项目进度当年已完成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为2222.9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50.41万元,增长107.26%。其中:

基本支出753.8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3.91%,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3.84万元,增长17.79%,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两家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纳入局本级统一核算。

项目支出1469.0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6.09 %,较2020 年度决算数增加1036.56万元,增长239.65%,主要是增加了财政实拨资金核销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前期费用1400万元,2020年度无该项目资金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22.9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1279.69万元,增长135.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2.9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1279.69万元,增长135.67%,主要是增加了财政实拨资金核销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前期费用1400万元,2020年度无该项目资金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22.9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1150.41万元,增长107.26%;完成年初预算的151.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职务变动及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奖励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增加;(2)抚恤金增加;(3)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新增财政实拨资金核销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前期费用140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5.84%,较上年度减少32.31万元,下降19.93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1.57%,较上年度增加10.46万元,增长42.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两家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纳入局本级统一核算。

4.农林水支出2017.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90.7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水利相关工作,较上年增加1159.62万元,增长135.20%,主要原因是新增财政实拨资金核销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前期费用1400万元,2020年度无该项目资金。完成年初预算的157.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职务变动及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奖励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增加;(2)抚恤金增加;(3)当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新增财政实拨资金核销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前期费用140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40.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1.84%,较上年增加12.63万元,增长44.9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两家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纳入局本级统一核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3.8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679.24万元,较上年增加99.88万元,增长17.24 %,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两家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

纳入局本级统一核算。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6.99万元、津贴补贴151.80万元、奖金17.05万元、 绩效工资9.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27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22.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3万元、住房公积金40.76万元、离休费12.18万元、退休费31.14万元、抚恤金24.99万元、遗属生活补助4.79万元、奖励金94.42万元、退职(役)费0.43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74.57万元,较上年增加13.96万元,增长23.03 %,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两家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纳入局本级统一核算。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66万元、印刷费0.36万元、水费0.16万元、电费1.67万元、邮电费1.33万元、物业管理费2.61万元、差旅费14.09万元、维修(护)费0.01万元、租赁费0.06万元、培训费0.26万元、公务接待费1.25万元、劳务费2.51万元、委托业务费0.32万元、工会经费4.02万元、福利费5.5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75万元。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40万元,决算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1万元,下降7.41%;下降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较2020年度有所减少,接待费用相应下降。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支出相比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没有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无变化。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支出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1.25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7.41%。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12批次,接待人数共计128人次,较上年下降14.67%,费用减少0.1万元,人均接待费0.009万元。本年度无国外公务接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费较比 2020年增加13.96万元,增长23.03 %。主要原因是年新增两家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纳入局本级统一核算。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汛工作用办公设备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年末资产总额339.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547.36万元,累计折旧229.78万元,净值317.58万元;无形资产原值26.20万元,无形资产摊销4.68万元;无形资产净值21.52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的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69.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8.38 %,自评平均得分为93.46分;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单位较好完成了水利各项工作。

我单位五个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如下:

防汛工作经费自评得分为99.76分(等级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7.56万元,完成预算的87.80 %。完成了水文水情报汛工作,保障了防汛应急值守、调度、指挥工作。

市级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维护经费自评得分为99.54分(等级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0.71万元,完成预算的76.78%。项目资金保障了预警系统稳定运行,全年预警系统监测数据准确可靠、预警数据发布及时快捷、数据共享上报稳定。

(三)水利项目前期费自评得分为86.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万元,执行数为9.59万元,完成预算的73.76 %。完成灾后恢复重建、渭河流域防洪治理等水利规划编制,为我市水利事业发展提供详实数据基础;举办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培训次,培训人数56人;项目资料整理6本;水利项目现场督查指导15次。

(四)河长制专项经费自评得分为99.3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67.11万元,完成预算的67.11 %。完成对河长制工作的宣传、业务培训、信息化建设、巡河、督导检查工作,完成天水市河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功能模块优化项目。县区:整理汇编市级河流界桩控制测量、界桩分布点、成果表等资料,完成市级河流管理范围界桩和告示牌制作与安装等。

(五)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自评得分为84.4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45万元,完成预算的72.5 %。该项目完成了《天水市“十四五”河道整治规划》的编制工作;县区完成堤防治理等10个项目。

十二、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天水市水务局(本级)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天水市水务局防汛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天水市水务局市级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维护经费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4:天水市水务局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5:天水市水务局河长制专项经费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6:天水市水务局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附件7:天水市水务局(本级)整体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