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 38360764U/2020-04065 | 发布机构 | 天水市水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0-09-15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失效日期 | |||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
| 公开范围 | 公开 | 主 题 词 | |||
| 著录日期 | 2020-09-15 | 生效日期 | |||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索引号: | 38360764U/2020-04065 |
|---|---|
| 发布机构: | 天水市水务局 |
| 公开日期: | 2020-09-15 |
| 公开范围: | 公开 |
| 著录日期: | 2020-09-15 |
| 组配分类: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天水市河湖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天水市水资源管理处成立于1988年,是隶属于天水市水务局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19年12月更名为天水市河湖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职能为: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制定全市节约用水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17人,科级干部职数为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现有在职职工17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13人(主任与副主任均为管理兼专技),工勤技能人员2人。退休人员3人。
二、天水市河湖事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243.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据增加46.37万元,增长23.55%。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43.2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资金,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46.37万元,增长23.55%,主要是2019年元月职工人数增加、工资总额增加的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0的收入。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19.6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增加(或减少)19.65万元,增长(或下降)100%,主要是项目延续开展的原因。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河湖事务中心支出为262.8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据增加85.68万元,增长48.35%。其中:
基本支出174.25万元,占66.3%,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64.12万元,增长58.22%,主要是职工人数增加、工资总额增加的原因。
项目支出88.6万元,占33.7%,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21.55万元,增长32.14%,主要是项目支出中,天水市行业用水定额调查报告、关中平原天水城市群供水保障规划项目已经开始实施。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河湖事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37万元,增长23.5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37万元,增长23.5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河湖事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2.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5.68万元,增长48.35%;完成年初预算138.6%,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元月份职工人数增加、工资总额增加的原因。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88万元,降低17.89%;完成年初预算408.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元月职工人数增加7人,职工工资增加。
2、农林水支出258.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6.86万元,增加50.25%;完成年初预算137.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元月份调入7人,基本支出中预算执行时职工工资增加,职工职务晋升。项目支出中,天水市行业用水定额调查报告、关中平原天水城市群供水保障规划项目已经开始实施。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河湖事务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2万元 ,其中: 1.人员经费157.21万元,较上年增加60.27万元,主要是2019年元月份职工人数增加、工资总额增加原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7.05万元,较上年增加3.86万元,主要是2019年元月职工人数增加,办公用品等也随之增加的原因。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决算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2019年本单位车均购置费0元。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2019年本单位车均维护费2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加0%,增加0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0%,增加0万元,2019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5万元,比 2018年增加8.18万元,增长92.22%。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7人,各项经费也随之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
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