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38360764U/2019-02165  发布机构  天水市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19-09-27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19-09-27  生效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38360764U/2019-02165
发布机构: 天水市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19-09-27
公开范围: 公开
著录日期: 2019-09-27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天水市水政监察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9-09-27
点击: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法规。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受水行政执法机关委托,办理行政许可和征收行政事业性规费等有关事宜。对县区水政监察工作进行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水市水政监察支队隶属于天水市水务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二级财政全额供给正科级事业单位,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单位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职编制6人(支队长1名、副队长1名)。

二、天水市水政监察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65.4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增加5.52万元,增长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44万元,为财政拨款资金,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52万元,增长9%。主要是职工工资增资调整,单位搬迁新址,产生相关费用支出,2018年增加执法巡查专用经费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水政监察支队支出为65.0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增加5.12万元,增长9.5%。其中:

基本支出60.89万元,占93.6%,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97万元,增长1.7%,主要是职工工资增资调整原因。

项目支出4.15万元,占6.4%,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或4.25万元,增长(或下降)100%,主要是单位搬迁新址,产生相关费用支出,执法巡查专用经费支出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水政监察支队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2万元,增长9.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2万元,增长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水政监察支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5.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2万元,增长9.5%;完成年初预算1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工工资增资调整,单位搬迁新址,产生相关费用支出,执法巡查专用经费支出。

其中:农林水支出65.04万元,占10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单位运行的商品和服务支出,购置办公设备,执法巡查专用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是原因是在预算执行中职工工资增资调整,单位搬迁新址,产生相关费用支出,执法巡查专用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水政监察支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4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51.77万元,较上年增加1.52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增资调整原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06万元、津贴补贴18.79万元、奖金1.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13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1.72万元,较上年增加2.06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单位搬迁新址,产生相关费用支出原因。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15万元、印刷费0.33万元、差旅费2.41万元、会议费1.97万元、培训费0.09万元、劳务费0.36万元、工会经费0.43万元、福利费0.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0万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因实行公车改革,车辆已上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资产总额为10.43万元,其中:10.03万元为其他资产,0.4万元为财政补助结转。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0元。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天水市水政监察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