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 tssswj/2024-00071 | 发布机构 | 天水市水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06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失效日期 | ||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
| 公开范围 | 公开 | 主 题 词 | |||
| 著录日期 | 生效日期 | ||||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索引号: | tssswj/2024-00071 |
|---|---|
| 发布机构: | 天水市水务局 |
| 公开日期: | 2024-11-06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 公开范围: | 公开 |
| 著录日期: | |
| 组配分类: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天水市水务局(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天水市水务局(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上水利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水利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主要河流、跨流域调水的水利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全市水利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城乡供水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和跨县区、跨流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指导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制定全市节约用水规范性文件;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工作,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测全市河、湖、库的水量,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
(5)宣传、贯彻涉水法律、法规,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指导实施全市河道采砂许可制度。
(6)组织编制、审查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水利水电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的资质管理,指导全市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
(7)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实施全市主要河流、水库、塘坝、渠道及其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市库区移民工作。
(8)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淤地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督。
(9)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1)编制全市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系统的对外经济联络、技术经济合作。
(12)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监督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指导全市水利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编制全市水利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水务局应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水务局是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市水行政工作。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规划计划科、建设管理科、监督科、政务服务管理科、河湖管理科、农村供水科、水土保持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水政水资源科11个职能科室。2020年8月机构改革期间城乡供水服务中心撤销,新成立天水市水旱灾害防治中心、天水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更名为天水市节水服务中心),这两家单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由局本级统一核算。
局机关行政编制24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4名,事业编制16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职实有人数47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7。离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详细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详细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详细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详细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详细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公开06表 详细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详细见附件),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七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详细见附件),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详细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14.2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2.40万元,下降10.39%。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防汛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河长制专项经费等项目资金,2023年度无该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为1314.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4.2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为131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6.12万元,占76.55%,项目支出308.16万元,占23.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14.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2.40万元,下降10.39%。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防汛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河长制专项经费等项目资金,2023年度无该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4.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40万元,下降10.39%。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防汛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河长制专项经费等项目资金,2023年度无该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4.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14万元,占16.30%;卫生健康支出39.85万元,占3.03%;农林水支出999.94万元,占76.08%;住房保障支出60.35万元,占4.5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96.24万元,支出决算为131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9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16.30%,较上年度190.24万元增加23.90万元,增长12.56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退休去世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3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3.03%,较上年度37.83万元增加2.02万元,增长5.3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职务变动及人员正常晋升基数增加。
3.农林水支出999.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76.0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水利相关工作,较上年1192.40万元减少192.46万元,下降16.14%,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防汛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河长制专项经费等项目资金,2023年度无该项目资金。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省级资金64.60万元,中央资金19.98万元,市级资金138.0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0.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4.59%,较上年46.22万元增加14.13万元,增长30.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6.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6.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7万元,增长0.34 %。主要原因是2023年正常晋升工资,工资增加,养老、住房公积金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7.21万元、津贴补贴170.70万元、奖金171.09万元、绩效工资12.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12万元、职业年金0.83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26.0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万元、住房公积金60.35万元、离休费14.76万元、退休费32.83万元、抚恤金96.03万元、遗属生活补助4.78万元、医疗费补助5.79万元、奖励金0.24万元。
公用经费9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7万元,增长15.18 %,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福利费基数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8.04万元、印刷费1.39万元、水费0.19万元、电费2.26万元、邮电费3.90万元、差旅费16.69万元、维修(户)费0.63万元、会议费0.69万元、培训费1.62万元、公务接待费1.40万元、劳务费2.26万元、工会经费4.63万元、福利费9.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3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10.2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较2022年度略有增加,接待费用略微增长。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2023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10.2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较2022年度略有增加,接待费用略微增长。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45人,较上年增长11.54%,费用增加0.13万元,人均接待费0.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0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费较2022年78.20增加11.87万元,增长15.18 %。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福利费基数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3.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9万元,主要用于购办公用耗材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1.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5%。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22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2.56 %。从评价情况来看,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维护经费”等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其他运转类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等级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57万元,执行数为35.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租赁电信运营商网络专线4条,保障了山洪灾害汛情预警发布及时准确,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汛期发送预警短信50000条,对3个平台软件进行了维护,保障了预警平台机房用电及系统正常运行;其他各项指标均已全部完成。项目没有偏离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待提高, 专业研究后备人员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各业务科室细化年度预算,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监督和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2.天水市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专项咨询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等级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万元,执行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此项目为2022年度预算项目,当年因财政资金紧张未安排支出,2023年5月完成支付。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局委托黄河勘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服务和咨询,共完成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15个,并及时进行了审批,已全部完成,项目完成率100%。依据政务服务审批事项有关要求,已按规定时限要求完成了审查审批工作,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顺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奠定了基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各业务科室细化年度预算,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监督和管理。
3.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等级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局委托天水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服务和咨询,共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4个,并及时进行了审批,审批完成率100%。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各业务科室细化年度预算,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监督和管理。
4.天水市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为74.7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3.02万元,执行数为63.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现有的12个视频监测站和重点防洪河段的6个图像监测站升级改造为视频水位监测站,提高了重点防洪河段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其他建设内容正在施工,预计2024年4月底全面完工,实现总体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5.白龙江引水工程前期项目资金
资金未到位,项目未实施。
6.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资金未到位,项目未实施。
7.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工作经费
资金未到位,项目未实施。
第五部分相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附件2:天水市水务局 2023年(本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表.xls】
附件【附件4:2023年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其他运转类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附件5:2023年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附件6:2023年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附件8:2023年天水市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专项咨询费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附件9:2023年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附件1:天水市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决算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附件7:2023年天水市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绩效自评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