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 tssswj/2023-00045 | 发布机构 | 天水市水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16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失效日期 | ||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
| 公开范围 | 公开 | 主 题 词 | |||
| 著录日期 | 生效日期 | ||||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索引号: | tssswj/2023-00045 |
|---|---|
| 发布机构: | 天水市水务局 |
| 公开日期: | 2023-10-16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 公开范围: | 公开 |
| 著录日期: | |
| 组配分类: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天水市水务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天水市水务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上水利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水利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主要河流、跨流域调水的水利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全市水利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城乡供水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和跨县区、跨流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指导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制定全市节约用水规范性文件;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工作,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测全市河、湖、库的水量,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
(5)宣传、贯彻涉水法律、法规,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指导实施全市河道采砂许可制度。
(6)组织编制、审查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水利水电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的资质管理,指导全市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
(7)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实施全市主要河流、水库、塘坝、渠道及其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市库区移民工作。
(8)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淤地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督。
(9) 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 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1)编制全市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系统的对外经济联络、技术经济合作。
(12)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监督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指导全市水利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编制全市水利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水务局应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水市水务局是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市水行政工作。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规划计划科、建设管理科、监督科、政务服务管理科、河湖管理科、农村供水科、水土保持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水政水资源科11个职能科室。局机关下属水土保持总站、水利服务中心、河湖事务服务中心、农村安全饮水服务中心、水政监察支队、水旱灾害防治中心、天水市节水服务中心、天水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服务中心8个事业单位。 2020年8月机构改革期间城乡供水服务中心撤销,新成立天水市水旱灾害防治中心、天水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更名为天水市节水服务中心),这两家单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由局本级统一核算。2021年新成立天水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服务中心,由天水市水利服务中心划转5人,此单位未独立核算,由水利服务中心统一核算。
根据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天水市水务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市水务局机关和8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6个)。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年末人员总计129人(其中:在职128人,离休1人)。
纳入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见下表: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1 | 天水市水务局(局本级) |
2 | 天水市水土保持总站 |
3 | 天水市水政监察支队 |
4 | 天水市水利服务中心 |
5 | 天水市河湖事务服务中心 |
6 | 天水市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 |
7 | 天水市水旱灾害防治中心 |
8 | 天水市节水服务中心 |
9 | 天水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服务中心 |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详细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详细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详细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详细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详细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公开06表 详细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详细见附件),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七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详细见附件),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详细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942.09万元,收入、支出总计较2021年度决算数3497.45万元减少555.36万元,下降15.88%。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942.0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21年度决算数3497.45万元减少555.36万元,下降15.88%,主要是减少了财政实拨资金核销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前期费用1400万元,2022年度无该项目资金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事业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没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2942.09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3497.45万元减少555.36万元,下降15.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2.0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2942.09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3497.45万元减少555.36万元,下降15.88%。其中:
基本支出2310.5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8.53%,较2021 年度决算数1835.92万元增加474.58万元,增长25.8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增人员6人;二是职务变动及人员正常晋升、过渡期奖励性补贴增加;三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去世3人死亡抚恤金较上年增加。
项目支出631.5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1.47%,较2021年度决算数1661.52万元减少1029.93万元,下降61.99%,主要是减少了财政实拨资金核销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前期费用1400万元,2022年度无该项目资金原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2942.09万元,与上年决算数3497.45万元相比减少555.36万元,下降15.8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2942.09万元,与上年决算数3497.45万元相比减少555.36万元,下降15.88%;下降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度有财政实拨资金核销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前期费用1400万元,2022年度无该项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42.09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3497.45万元减少555.36万元,下降15.88%%。,下降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度有财政实拨资金核销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前期费用1400万元,2022年度无该项目资金。完成年初预算124.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职务变动及人员正常晋升、过渡期奖励性补贴等增加调整预算;二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去世3人死亡抚恤金预算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10.46 %,较上年度决算数238.13万元增加69.48万元,增长29.1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退休去世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
3. 卫生健康支出88.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3%,较上年度决算数83.64万元增加4.55万元,增长5.4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务变动、人员正常晋升。
4.农林水支出2428.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82.5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水利相关工作,较上年决算数3070.67万元减少641.99万元,下降20.9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有财政实拨资金核销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前期费用1400万元,2022年度无该项目资金。完成年初预算123.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职务变动及人员正常晋升、过渡期奖励性补贴等增加调整预算;二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去世3人死亡抚恤金预算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17.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4%,较上年决算数105万元增加12.61万元,增长12.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务变动、人员正常晋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0.50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139.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662.94万元增加476.68万元,增长28.6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增人员6人;二是职务变动及人员正常晋升、过渡期奖励性补贴增加;三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去世3人死亡抚恤金较上年增加。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92.27万元、津贴补贴589.76万元、奖金34.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1.64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60.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25万元、住房公积金111.59万元、离休费12.90万元、退休费61.44万元、抚恤金71.84万元、遗属生活补助6.04万元、奖励金0.01万元、退职(役)费0.11万元。
2.公用经费17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72.98万元减少2.1万元,下降1.21%,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3.49万元、印刷费3.05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4.87万元、邮电费2.39万元、物业管理费4.04万元、差旅费34.65万元、培训费3.86万元、公务接待费1.27万元、劳务费4.28万元、工会经费10.13万元、福利费13.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0.73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1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费较比 2021年128.62万元增加1.57万元,增长1.22%,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3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汛应急储备物资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年末资产总额538.76万元,其中:货币资金2.39万元(为财政代管机关党委预留党费);固定资产原值765.13万元,累计折旧402.84万元,净值362.29万元;无形资产原值50.53万元,无形资产摊销8.97万元;无形资产净值41.56万元;政府储备物资132.52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5.40万元,决算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0.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与上年同期数4.71万元相比增加0.2万元,增长4.25%;增长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较2021年度略有增加,接待费用略微增长;公务用车频次较上年略有增加,燃油费用相应增长。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我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支出相比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部门没有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2022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2022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运行费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46万元增加0.18万元,增长5.2%,车均运行维护费1.82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40万元,决算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02万元,增长1.6%;增长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较2021年度略有增加,接待费用略微增长。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30人,较上年增长1.56%,费用增加0.02万元,人均接待费0.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的1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74.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3.53%,自评平均得分为91.31分;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市水务局较好完成了全市水利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15个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如下:
防汛工作经费自评得分为84.6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05万元,完成预算的91 %。完成了水文水情报汛工作,保障了防汛应急值守、调度、指挥工作。
市级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维护经费自评得分为95.32分(等级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保障了预警系统稳定运行,全年预警系统监测数据准确可靠、预警数据发布及时快捷、数据共享上报稳定。
(三)水利项目前期费自评得分为82.0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43.44万元,完成预算的87 %。完成了甘肃省智慧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了水利项目现场论证调研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编,乡村振兴有关水利技术应用指导、宣传。
(四)河长制专项经费自评得分为95.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43.60万元,完成预算的87.2 %。完成了后川河等7条市级河流河道采砂指导方案编制;开展了河长制督导检查、巡河、涉河事件处置及舆情化解,开展了河湖长制宣传、业务培训、信息化建设、召开了河湖长会议;开展了河湖长制培训;河湖长制宣传;编制完成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7条市级河流);开展了巡河监督检查工作。举办了全市水政监察培训班及日常宣传河道巡查。
(五)全市水利系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经费自评得分为93.7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22年8月在张家川县东峡水库开展了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地震灾害、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等四大综合性应急演练。
(六)天水市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专项咨询费自评得分为83.7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依据《防洪法》,对全市涉河建设项目非防洪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技术性审查,确保涉河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七)天水市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项咨询费自评得分为82.3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完成了10个市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
(八)制定《天水市建设项目基坑降水工程水资源管理办法及水资源论证导则》自评得分为89.2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完成了建设项目基坑降水工程水资源论证导则编制。
(九)退职费自评得分为83.1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43万元,执行数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25 %。保障了退职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
(十)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局本级)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完成了编制《天水市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节约用水宣传、制作了节水公益宣传片;举办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培训班,培训学员48人。
(十一)市级水资源费项目(局本级)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资金未到位,项目未实施。
(十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安排的公务费(水土保持总站)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万元,执行数为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十三)市级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水土保持总站)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资金未到位,项目未实施。
(十四)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实施了天水市21家市管用水户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建立重点监控用水户名录,安装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强化数据采集管理,初步实现数据的自动采集和管理。
(十五)市级水资源费项目(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自评得分为96.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开展了全市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水资源费征收、水法规宣传等工作;举办了水资源管理培训班,开展了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检查和考核。
(二)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8月我部门对2022年市级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维护经费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评价报告见2022年决算公开附件。
第五部分相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附件2:天水市水务局(汇总)2022整体绩效自评表.xls】附件【附件3-1:2022年市级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维护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附件3-2、3-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附件3-2)、项目问题清单(附件3-3).xlsx】
附件【附件4-1-1:天水市水务局2022年防汛工作经费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4-1-3:天水市水务局2022年河长制专项经费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4-1-2:天水市水务局2022年市级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维护费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4-1-4:天水市水务局2022年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4-1-5:天水市水务局2022年全市水利系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经费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4-1-6:天水市水务局2022年天水市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专项咨询费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4-1-7:天水市水务局2022年天水市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项咨询费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4-1-8:天水市水务局2022年制定《天水市建设项目基坑降水工程水资源管理办法及水资源论证导则》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4-1-9:天水市水务局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1:天水市水务局(汇总)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附件4-1-10:天水市水务局2022年市级水资源费项目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4-1-11:天水市水务局2022年退职费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4-1-12:天水市水利服务中心2022年市级水资源费项目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4-1-13:天水市水利服务中心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4-1-14:天水市水土保持总站2022年市级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4-1-15:天水市水土保持总站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安排的公务费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4-4:市级部门(单位)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附件4-4).xlsx】
附件【附件4-3:天水市水务局2022市级预算执行绩效自评报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