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 38360764U/2018-03273 | 发布机构 | 天水市水务局 | 公开日期 | 2018-12-11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失效日期 | ||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
| 公开范围 | 公开 | 主 题 词 | |||
| 著录日期 | 2018-12-11 | 生效日期 | |||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索引号: | 38360764U/2018-03273 |
|---|---|
| 发布机构: | 天水市水务局 |
| 公开日期: | 2018-12-11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 公开范围: | 公开 |
| 著录日期: | 2018-12-11 |
| 组配分类: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天水市水务局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推进“接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天政发〔2018〕80号)要求,将市政府清理规范的6项市级水务局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予以公布,请各县(区)水务局、局属相关单位和机关科室认真做好落实工作,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附件:市水务局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天水市水务局
2018年6月12日
附件:市级水务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项)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处理决定 | |
1 | 水土保持方案 | 生产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市水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 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 | 水土保持方案可以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写,也可以由项目单位自主委托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项目单位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
2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市水务局 |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2016年8月1日水利部令第48号第二次修订) | 具有项目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应择优选择有项目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依照有关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进行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 取水许可 | 市水务局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 具有相应能力的编制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4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 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市水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作出修改),《水利部关于加强洪水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汛〔2013〕404号) | 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处理决定 |
5 | 防洪评价报告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含旅游设施项目)审批 | 市水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部、国家计委颁布于1992年4月3日) | 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6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河道、湖泊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核 | 市水务局 |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发布,根据2015年12月26日水利部第47号《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 | 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单位 | 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