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 38360764U/2018-03265 | 发布机构 | 天水市水务局 | 公开日期 | 2018-12-11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失效日期 | |||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
| 公开范围 | 公开 | 主 题 词 | |||
| 著录日期 | 2018-12-11 | 生效日期 | |||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索引号: | 38360764U/2018-03265 |
|---|---|
| 发布机构: | 天水市水务局 |
| 公开日期: | 2018-12-11 |
| 公开范围: | 公开 |
| 著录日期: | 2018-12-11 |
| 组配分类: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天水市水务局关于宝兰客专小墁坪隧道出口及横洞弃渣场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天市水发〔2018〕352号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对宝兰客专(甘肃段)项目经理部小墁坪隧道出口及横洞弃渣场防洪影响评价审批的申请》(大桥局五公司〔2018〕115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甘肃河海水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宝兰客专小墁坪隧道出口及横洞弃渣场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经现场踏勘、听取汇报并认真讨论后提出了修改意见,报告编制单位对《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研究,现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建设
宝兰客专小墁坪隧道出口及横洞弃渣场位于天水市麦积区三岔镇佘家门村宝兰客运专线DK725+700左侧约2.7km处太碌大沟内,弃碴场总占地面积59.25亩,弃渣库容约30×104m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弃渣场挡护工程、截排水工程和封场工程。挡护工程采用M10浆砌片石砌筑,仰斜式挡墙结构,挡墙长390m,宽2.85m,墙高4~10m,基础埋深2m,挡墙墙身尺寸以直线渐变过渡。该工程的实施降低了宝兰客专小墁坪隧道工程弃渣对周边环境的破坏,有效解决了隧洞弃渣处理的问题,对促进宝兰客专施工进度、加快通车时间具有重要的意义,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同意防洪评价范围
同意《防洪评价报告》确定的评价范围为:宝兰客运专线DK725+700隧洞弃渣场三岔太碌大沟河段左岸长0.39km,河道右岸以公路路基为界。
三、原则同意防洪评价报告技术路线
原则同意该报告以收集太碌大沟河河道水文、泥沙、历史洪水、河道冲淤演变及河势变化资料,采用现场踏勘、河道测量、资料分析和水文计算等方法进行防洪评价计算,按照计算成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的技术路线。
四、同意评价范围内防洪标准确定
按照《防洪标准》(GB50201-2014规定,同意《防洪评价报告》将宝兰客专小墁坪隧道出口及横洞弃渣场(挡墙)的防洪标准确定为20年一遇洪水设计。
五、基本同意防洪评价计算结果
基本同意该《防洪评价报告》水文洪水分析计算、设计洪水位计算、挡墙超高计算、挡墙顶高程复核计算和挡墙基础冲刷深度计算结果,确定太碌大沟河弃渣场河段20年一遇洪峰流量设计采用值为118.60m3/s。
六、基本同意防洪影响分析及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该《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洪综合评价结论。
七、原则同意防治补救措施、结论
原则同意《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
1.小墁坪隧道出口及横洞弃渣场所涉河段处于急转弯处,由于弯道环流作用,弃渣场修建后将迫使水流导向右岸,容易产生冲刷,建设单位应负责对河道右岸进行适当防护,确保行洪安全。
八、工程实施建设的要求
1.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结论建议内容,负责对河道进行适当整治,并对河道右岸进行适当防护,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麦积区水务局负责对项目建设后期扫尾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确保河道泄洪畅通。
3.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洪水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汛〔2013〕404号)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30日内应申请防洪专项验收,未经专项验收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天水市水务局
2018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