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 38360764U/2018-03259 | 发布机构 | 天水市水务局 | 公开日期 | 2018-12-11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失效日期 | |||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
| 公开范围 | 公开 | 主 题 词 | |||
| 著录日期 | 2018-12-11 | 生效日期 | |||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索引号: | 38360764U/2018-03259 |
|---|---|
| 发布机构: | 天水市水务局 |
| 公开日期: | 2018-12-11 |
| 公开范围: | 公开 |
| 著录日期: | 2018-12-11 |
| 组配分类: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天水市水务局关于宝鸡至兰州客运专线ⅢDK826+300右侧弃土场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天市水发〔2018〕354号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申请宝鸡至兰州客运专线ⅢDK826+300右侧路基弃土场防洪评价审批的报告》(中铁十七办〔2018〕56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甘肃源正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宝鸡至兰州客运专线ⅢDK826+300右侧弃土场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经现场踏勘、听取汇报并认真讨论后提出了修改意见,报告编制单位对《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研究,现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建设
宝鸡至兰州客运专线ⅢDK826+300右侧弃土场位于天水市秦安县郭嘉镇郭嘉河董家坪村河段右侧,弃土场总占地面积63.7亩,弃土库容约16.98×104m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沿郭嘉镇郭嘉河董家坪村河段右侧岸边修筑C25砼档土墙一道,档土墙总长277m,墙高5m,墙顶宽1.2m,基础埋深0.90-1.33m。该工程主要为弃置宝鸡至兰州客运专线秦安县郭嘉镇段铁路工程多余土方,该工程的实施有效解决了工程弃土处理的问题,对促进宝兰客专施工进度、加快通车时间具有重要的意义,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同意防洪评价范围
同意《防洪评价报告》确定的评价范围为:郭嘉镇郭嘉河董家坪村河段全长277m,左岸以河道岸坡陡坎为界。
三、原则同意防洪评价报告技术路线
原则同意该报告以收集秦安县郭嘉镇郭嘉河董家坪村河段水文、泥沙、历史洪水、河道冲淤演变及河势变化资料,采用现场踏勘、河道测量、资料分析和水文计算等方法进行防洪评价计算,按照计算成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的技术路线。
四、同意评价范围内防洪标准确定
按照《防洪标准》(GB50201-2014规定,同意《防洪评价报告》将宝鸡至兰州客运专线ⅢDK826+300右侧路基弃土场的防洪标准确定为20年一遇洪水设计。
五、基本同意防洪评价计算结果
基本同意该《防洪评价报告》水文洪水分析计算、设计洪水位计算、挡土墙超高计算和基础冲刷深度计算。并确定秦安县郭嘉镇郭嘉河董家坪村河段弃渣场20年一遇洪峰流量设计采用值为258m3/s。
六、基本同意防洪影响分析及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该《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洪综合评价结论。
七、原则同意防治补救措施、结论
原则同意《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
八、工程实施建设的要求
1.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结论建议内容,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秦安县水务局负责对项目建设后期扫尾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严禁在河道内取土和开挖河道,确保沟道泄洪畅通。
3.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洪水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汛〔2013〕404号)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30日内应申请防洪专项验收,未经专项验收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天水市水务局
2018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