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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38360764U/2021-04467  发布机构  天水市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21-08-04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21-08-04  生效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38360764U/2021-04467
发布机构: 天水市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21-08-04
公开范围: 公开
著录日期: 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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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水务局关于天水市城区截污干管改造工程污水管道穿越排洪沟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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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市水发〔2021〕246号

甘肃水投天水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申请对天水市城区截污干管改造工程污水管道穿越排洪沟防洪评价报告》(甘水投天水集团发〔2021〕84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2021年7月 9 日,市水务局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相关专家对定西兴德生态工程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天水市城区截污干管改造工程污水管道穿越排洪沟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经现场踏勘、听取汇报,专家组对《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编制单位对《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修改后的《防洪评价报告》满足要求,现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天水市城区截污干管改造工程设计从成纪新城地下污水处理厂引出,向东敷设 DN1000 截污干管至渭河处,采用 DN700 双管倒虹穿越渭河、天水锻压机床厂至成纪大道,沿成纪大道向东敷设,期间穿越北五排洪沟、北十六排洪沟和水漪润园排洪沟后转至道路南侧葡萄园地经DN700 双管倒虹穿越牛头河,并沿信义路、润天路、碧水路至麦积污水处理厂。

天水市城区截污干管改造工程属天水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设可使天水市城区污水管网系统布设更加科学,污水处理厂布局更加合理,污水调剂收集更具灵活性。对促进城区环境建设和提升污水处理及排放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工程建设十分必要。

二、同意评价范围内防洪标准

按照《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同意《防洪评价报告》将天水市城区截污干管改造工程污水管道穿越3条排洪沟工程(北五排洪沟、北十六排洪沟、水漪润园排洪沟)防洪标准确定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3条排洪沟的堤防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洪水复核。

三、同意评价范围及评价对象

同意《防洪评价报告》确定的评价范围:纵向沿污水管道穿越排洪沟线路方向(堤防堤距)北五排洪沟26m、北十六排洪沟12m、水漪润园排洪沟14m,以管道中心线向排洪沟上游各100m。评价主体为评价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

四、原则同意防洪评价报告技术路线

原则同意该报告以收集3条排洪沟各流域河道水文、泥沙、历史洪水、河道冲淤演变及河势变化资料,采用现场踏勘、河道测量、资料分析和水文计算等方法进行防洪评价计算,按照计算成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的技术路线。

五、同意防洪评价计算结果

1.同意《防洪评价报告》设计洪水计算成果

污水管道穿越北五排洪沟50年一遇洪峰流量设计采用值为51m3/s,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32.5m3/s,2年一遇洪峰流量为4.3m3/s;北十六排洪沟50年一遇洪峰流量设计采用值为24.5m3/s,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5.3m3/s,2年一遇洪峰流量为2.0m3/s;水漪园排洪沟50年一遇洪峰流量设计采用值为30m3/s,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8.9m3/s,2年一遇洪峰流量为2.5m3/s。

2.同意洪水位计算成果

北五排洪沟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51m3/s时,污水管道穿越断面上游100m,穿越处的设计洪水位分别为1082.29m、1081.57m;北十六排洪沟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24.5m3/s时,污水管道穿越断面上游100m,穿越处的设计洪水位分别为1079.41m、1078.72m;水漪润园排洪沟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30m³/s时,污水管道穿越断面处的设计洪水位为1077.38m。其计算成果基本正确。

3.同意冲刷深度及管顶埋深计算成果

本评价报告复核满足防洪冲刷深度要求的管顶埋深用三种方法计算,经合理性分析后,其北五排洪沟断面处的管顶最小埋设高程为1078.92m,而工程设计管顶埋设高程为1077.38m,富裕值1.54m,满足冲刷深度要求。污水管道穿越北十六排洪沟断面处的管顶最小埋设高程为1076.11m,而工程设计管顶埋设高程为1076.30m,富裕值-0.19m,不满足冲刷深度要求。污水管道穿越水漪润园排洪沟断面处的管顶最小埋设高程为1074.72m,而工程设计管顶埋设高程为1075.05m,富裕值-0.33m,不满足冲刷深度要求。专家组认为:计算方法正确,成果可行。

4.同意污水管道穿越长度复核计算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0〕177号)规定“有堤防的河湖,管理范围包括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堤防背水测护堤地宽度4、5级堤防为10-5m”。经计算,污水管道穿越北五排洪沟满足《规定》要求的两岸污水检修井之间的距离为42m,而工程设计两岸污水检修井之间的距离为15m,不满足《规定》要求;污水管道穿越北十六排洪沟,满足《规定》要求的两岸污水检修井之间的距离为28m,而工程设计两岸污水检修井之间的距离为34m,满足《规定》要求;污水管道穿越水漪润园排洪沟,满足《规定》要求的两岸污水检修井之间的距离为30m,而工程设计两岸污水检修井之间的距离为34m,满足《规定》要求。

六、基本同意防洪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该《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洪综合评价。

七、同意防治补救措施及结论建议

原则同意《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

八、工程建设管理的几点意见

1.建设、设计单位应优化工程方案,认真核对污水管道穿越北十六排洪沟和水漪润园排洪沟冲刷深度及北五排洪沟穿越长度,并按《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调整管线穿越深度及长度,使穿越工程满足冲刷深度和堤防保护范围宽度要求。

2.管道穿越工程建设完成后,应对毁坏的堤防进行修复或重建,恢复其原貌,确保堤防安全。

3.建设单位应处理好评价范围内涉及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并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好工程建设中的其他问题。

4.鉴于3条沟道均属于山洪沟发生洪水时沟道水位陡涨陡落,若在汛期施工会对沟道行洪和施工(人员、设备)自身安全产生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按照《甘肃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河非防洪建设项目施工度汛方案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水办防发〔2020〕21号),编制《度汛方案》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后方可施工。

5.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项目由麦积区水务局负责监督管理。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麦积区水务局报送已批准的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防洪评价报告、施工度汛方案等文件。主体工程完工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除沟道内临时设施和工程弃渣等有阻碍行洪的障碍物,严禁在沟道内再建设任何形式的阻水建筑物、构筑物,并接受河道管理部门的防洪检查验收,确保沟道畅通和行洪安全。

6.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0〕177号)规定,加强对防洪补救措施实施监管,防洪补救措施需与涉河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7.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内容实施,如建设方案发生重大变更,需重新编制《防洪评价报告》,重新审批。建设项目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三年内开工程建设,逾期须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

天水市水务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