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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38360764U/2020-04380  发布机构  天水市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20-11-23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20-11-23  生效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38360764U/2020-04380
发布机构: 天水市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20-11-23
公开范围: 公开
著录日期: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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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天水市水务局关于天水宏达新华苑住宅小区水源热泵系统延续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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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市水发〔2020〕347号

天水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同意你单位的延续取水许可申请,换发取水许可证,取水水源为麦积区原分路口(陇林饭店西侧)天水宏达新花苑住宅小区建筑物的西侧外取水井4眼,年取水量35万立方米,冬季供暖日最大取水量 2262 立方米,夏季制冷日最大取水量 257.98立方米

二、你单位应确保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取水计量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在3日内向我局报告,并及时修复。

三、该项目为水源热泵供暖项目,以封闭管道通过退水井(8眼)全部回灌入地下,由于水质指标没有发生改变,无污染,故不排放污染物。年退水量为35万立方米。

四、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你单位需变更取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持相关证明资料,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你单位应当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申请延续许可,否则以注销处理。

六、你单位应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严格控制用水定额,每年年底要及时向我局反馈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积极配合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并依法按时缴纳水资源费。

七、本项目若出现水源类型或取水量、取水地点、取水标的、取水方式等重大变更,应按相关规定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天水市水务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