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 38360764U/2020-04379 | 发布机构 | 天水市水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0-11-23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失效日期 | |||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
| 公开范围 | 公开 | 主 题 词 | |||
| 著录日期 | 2020-11-23 | 生效日期 | |||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索引号: | 38360764U/2020-04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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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天水市水务局 |
| 公开日期: | 2020-11-23 |
| 公开范围: | 公开 |
| 著录日期: | 2020-11-23 |
| 组配分类: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天水市水务局关于武山县给排水公司城区供水水源地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天市水发〔2020〕371号
武山县给排水公司:
你单位关于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同意你单位的取水许可申请,颁发取水许可证,取水地点为武山县城关镇清池村,取水范围为西起武山县贺家店东,东至清池峪村东南边,北起渭河南岸Ⅱ级阶地前缘,南至清池峪与铁路交汇处,面积1.28km2,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取水井10眼,年取水量185万m3。
二、你单位应确保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取水计量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在3日内向我局报告,并及时修复。
三、项目生产、生活废水由排污管道集中收集,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进入武山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渭河。年退水量为129.44万 m3/a。
四、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你单位需变更取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持相关证明资料,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你单位应当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申请延续许可,否则以注销处理。
六、你单位应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严格控制用水定额,每年年底要及时向我局反馈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积极配合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并依法按时缴纳水资源费。
七、本项目若出现水源类型或取水量、取水地点、取水标的、取水方式等重大变更,应按相关规定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天水市水务局
2020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