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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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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9-05 15:48
    信息来源: 环境督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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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现将已完成整改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三十五项

    反馈问题:天水市砂石资源开发布局不合理,整合力度不够,特别是秦州区、麦积区、武山县作为省上规划布局的砂石集中开采区,未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促进砂石绿色开采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设置最低生产规模(产能),砂石料矿山以小型矿山居多,分布零散,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合理划定砂石土集中开采区,提高新建、生产建筑用砂石料矿企业生产规模(产能),实现矿产资源集中化、规模化、产业化、生态化。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

    整改情况:针对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十五项整改任务,我市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责任落实,细化任务分解,加强督导检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

    市、县两级均已编制完成《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规定了各县区砂石料矿最低开采规模,设置了砂石资源集中开采区和规划采区,划定了禁止开采区。《规划》明确秦州区、麦积区新建建筑用石材矿最低开采规模为40万m3/年,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清水县、张家川县新建建筑用石材矿最低开采规模为20万m3/年。通过整合小矿,新建大矿,推进矿山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至2025年,全市大中型矿山比例将提高到60%以上,逐步形成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开发格局。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9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8213949

    联系地址:天水市政务中心3号楼12楼1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