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现将已完成整改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十三项
反馈问题:甘南州卓尼县九甸峡水库作为引洮工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但天水市未主动与甘南州沟通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谁受益,谁补偿”的责任未真正落实。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情况:针对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三项整改任务,我市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责任落实,细化任务分解,加强沟通衔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多次与省生态环境厅水处和甘南州政府请示衔接,商讨生态补偿相关事宜,并于2022年4月就补偿事宜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协调申请,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2022年8月24日至25日,天水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带领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专程赴甘南州政府座谈交流,赴省厅汇报衔接,研究协商生态补偿措施办法和解决方案。由于九甸峡水利工程供水范围涵盖兰州、定西、白银、平凉、天水5个市州,生态补偿涉及取用水量、覆盖范围、补偿标准、补偿期限等问题,需多方协调、共同推进。为积极履行我市生态补偿责任,加快推进九甸峡水库生态补偿工作落地落实,结合天水市政府与甘南州政府座谈对接情况,建议由省级层面协调建立九甸峡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科学评估制定生态补偿标准,统筹安排生态补偿奖补资金,我市将按照补偿方案,严格履行生态补偿责任,协同受水市州共同维护九甸峡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9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8213949
联系地址:天水市政务中心3号楼12楼1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