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机构职能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天水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四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2-27 21:23
    信息来源: 环境督查科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现将已完成整改的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四十五项

    反馈问题:水务部门对河道、洪沟违规建筑未纳入问题台账,整改过程中办法不多,措施不力。调阅河湖长制排查整治问题各类台账发现,部分县区问题排查存在盲区和疏漏,国家、省级督查暗访发现问题比地方自查摸排问题多。水利部黄委会交办天水市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整改落实缓慢,目前整改销号率为68%。

    整改目标: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巡查督办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加大排查力度,加快整改进度,按照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整改意见整改销号。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水务局

    整改情况:针对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四十五项问题整改任务,我市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督导检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

    我市积极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春雷2021”河湖管护攻坚行动、聚焦小微边共建幸福河等专项行动,以市级河流及重要支流、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周边河道为重点,对沿河水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健全问题台账,推动巡河问题高效整改。2021年国家、省级督查暗访发现问题21处、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4处、“春雷2021”河湖管护攻坚行动查找问题31处、聚焦小微边共建幸福河专项行动发现问题23处、涉水生态环境问题56处,共计124处均已整改销号。水利部黄委会交办我市7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7个,剩余14个问题整改清单措施落实情况待批复。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5天。受理部门: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8213949

    联系地址:天水市政务中心3号楼12楼1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