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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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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2-27 20:57
    信息来源: 环境督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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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现将已完成整改的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二十项

    反馈问题:天水市未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依然有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未进行编码登记,污染物排放情况不明,管控措施存在漏洞。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排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减轻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情况:针对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项问题整改任务,我市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督导检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力度,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区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抽测工作,督促检测不合格机械维修复检,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1827台,抽检941台非道路移动机械,下发整改通知书162份,限期整改不合格机械470台。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5天。受理部门: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8213949

    联系地址:天水市政务中心3号楼12楼1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