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57项
反馈问题:全省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等工作不到位。按照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消费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应达到30%,但实际占比逐年下降,从2019年的26.8%下降到2022年的24.1%。2022年全省公路货运量近6.4亿吨,占比达到87.9%,兰州、酒泉等物流枢纽重点城市“公转铁”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目标:完成“十四五”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和铁路货物运输目标要求。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整改情况:针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57项整改任务,我市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督导检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
“十四五”期间,我市能源发展各项核心指标均超额或如期完成,能源结构实现战略性调整。能源供给能力显著增强,电源结构实现历史性转型,全市电源总装机容量达到197.48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容量124.122万千瓦,占比 62.86%,清洁低碳的能源结构初步形成。新能源发电与消纳能力双提升,2025年1—9月,全市新能源发电量13.19亿千瓦时,新能源利用率98.38%,持续保持高位,居全省第三。
加快“十四五”第一、二、三批新能源项目(313万千瓦)建设,积极争取“十五五”新能源指标,形成“建成一批、在建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发展格局。国电投清水50MW风储一体发电、华能甘谷古坡三期50MW风电、麦积新阳五龙100MW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如期并网;加快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210万千瓦)建设,已完成投资超20.69亿元,完善张家川抽水蓄能电站(180万千瓦)前期工作争取纳规;加快推进华能甘谷发电厂灵活性改造。积极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强化电网升级与储能配套,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完善绿电交易机制,积极推进水泥、建材等重点能耗企业购买绿证;加快城镇燃气管网建设,城镇居民燃气普及率达到98.66%。
积极发展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加快转变道路运输发展方式,严格落实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年度检测,办理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手续时,引导和鼓励发展高效低耗、节能环保的新型运输工具;加大公共交通的投入,把推动绿色环保、节能、低碳的公交、出租作为发展目标,大力推广低能耗,零污染、轻噪音的纯电动车型,淘汰更新高能耗、高污染、高噪音的老旧车型。
不断加强枢纽集疏运体系及连接系统建设,通渭至秦安段一级公路、景礼高速天水段、绕城高速北绕城段、天成高速、陇循高速马鹿至张家川段等项目前期加快推进,天平高速天水段、天庄高速、天水有轨电车示范线一、二期工程、秦州至三阳川皇城隧道、三阳川天秀隧道及引线工程等项目建成通车,有效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优化枢纽出入站及周边交通组织,完善综合客货运枢纽等物流设施之间线路连接,提升设施间衔接联动水平。完善公路货运站冷链物流设施,增强货运站冷链物流功能,提高冷链设施供给质量,促进冷链物流规模化发展。
加力推进充电桩建设。截止2025年10月,我市建成电动汽车公用专用充电站229 座,充电桩1431台,主要分布在秦州区、麦积区中心城区和五县城区,初步形成覆盖各县区的充电网络,为绿色出行提供了基础保障。在甘泉高速服务区建成快充站、火车站地下广场建成公共充电站、社棠工业园区等区域新增充电桩160个,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验收意见:经核查,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整改实施主体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7项整改任务确定的整改目标已实现,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同意该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建议予以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形式向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或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反馈,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1.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8213949(兼传真);邮箱:tsszgb2@126.com
2.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418642(兼传真);邮箱:zgb841864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