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相关工作,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按照中央、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高度重视、快速响应,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及时协调推进相关事项,积极开展医疗机构废物安全处置监管工作。
同时,加强对医院医疗废水和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积极帮扶医疗单位贯彻执行有关文件、标准,明确污水处理排放要求,督促医疗机构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污水安全处置,并建立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坚决防止疫情次生灾害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 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分组对全县公立、民营、乡镇卫生院等30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经查,各医疗机构都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分类、贮存、收运、处置,疫情定点医院清水县人民医院做到专人管理,医废记录齐全、分类存放、专车运输,并对运输车辆出入进行严格消毒,疫情防控期间,医废当日收集,当日转运定点医废集中处置单位。对有的医疗机构医废贮存点建设不规范、未安装紫外线消毒灯、台账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责令其及时整改。
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紧盯疫情动态,积极研判,强化监管和服务,筑牢疫情水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