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核安全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天水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清水县安委会《关于印发< 清水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放射源安全管控,防止辐射事故发生,自2021年1月18日起,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开展了为期两周的全县核与辐射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全县9家使用射线装置的医院和18乡镇卫生院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各核技术应用单位履行辐射法律法规审批备案制度情况、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人员资质培训和个人剂量管理、应急准备、射线装置使用现场等情况进行逐一核查。
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辐射工作人员未持证上岗、辐射现场没有正确张贴警示标识、应急预案没有及时更新、台账系统更新缓慢、个别新增设备单位没有办理许可证增项等问题。执法人员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核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出了改进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督促涉源单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做到“绝不放过一个漏洞、绝不丢掉一个盲点、绝不留下一处隐患”,确保此次辐射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