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 地点 | 批准意见 全文链接 |
| 1 | 关于智能低压电器基础元件研发及产业化转型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天环审发 〔2018〕34号 | 2018.11.7 | 智能低压电器基础元件研发及产业化转型升级项目 | 天水二一三电器有限公司 | 天水市秦州区赤峪路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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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环保局行政审批改革科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741000 |
天环审发〔2018〕34号
天水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智能低压电器基础元件研发及 产业化转型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水二一三电器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我局组织召开了智能低压电器基础元件研发及产业化转型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审会。环评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表》进行了修改完善。经我局研究,现就你公司报来的由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智能低压电器基础元件研发及产业化转型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批复如下:
一、同意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
二、该项目位于天水二一三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基地现厂区内。该项目对金属件分厂、零件分厂、装配分厂、低压电器试验站内的设备进行自动化改造,新增主要生产及辅助设备346台(套),替换现有设备19台,新增年产23万台智能低压电器元件产品;其他设施依托厂区原有工程。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经评估,项目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可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同意建设。
三、《报告表》编制较规范,内容较全面、工程及环境内容清楚,环保措施总体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中要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环保治理资金及时、足额投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四、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期
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车间内设备安装焊接、切割产生烟尘等,通过厂房设置的排风扇排出;安装废料,经分类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
(二)运行期
1.废气:焊接烟尘经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焊锡废气、磨削粉尘、打标废气经处理后排放;外排污染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废金属边角料和除尘器回收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堆放或倾倒;废防锈液、废乳化液、废清洗剂、废活性炭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立收贮台账,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监管工作,对现场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六、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第682号),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天水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