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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甘肃建投物业管理集团(天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宝泰家园天然气锅炉建设等项目)

发布日期: 2023-11-01 09:58
信息来源: 麦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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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甘肃建投物业管理集团(天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宝泰家园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

天水市麦积区羲皇大道中路

甘肃建投物业管理集团(天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甘肃盛源共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于2018年建成并运营,属于“未批先建”,已过二年追溯期,未予行政处罚。建设地点位于天水市麦积区羲皇大道中路南100米。地理坐标:E:105度48分12.341秒;N:34度33分56.072秒,占地面积130m2。项目主体工程:新建锅炉房1座,安装1台6t/h天然气热水锅炉。辅助工程:软化水处理装置1套。及其他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5万元。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既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为未批先建,运行管理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天然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经一根8m高烟囱排放,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软化废水和锅炉排水。锅炉排水和软化废水经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污水管网,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锅炉运行及水泵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锅炉房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以降低噪声,同时通过在项目区种植绿化带等措施进行隔音。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和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收集点进行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理。一般固废贮存和处理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5、环境风险:项目锅炉燃料为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物质,要做好风险防范措施,预防天然气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及周边空气的污染。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规范进行施工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强储运设备的密封性及严格管理,防止储罐溢出、泄漏及“跑冒滴漏”状况,杜绝事故排放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并削减污染影响。



2

陇海线上行线宝鸡至天水段K1371~K1385段改线工程弃石渣再加工利用项目

天水市麦积区伯阳镇兴仁村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宇合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水市麦积区伯阳镇兴仁村,拟占用场地位于陇海线上行线宝鸡至天水段K1371~K1385段改线工程配套的临时拌合站内空地,项目南侧为临时拌合站碎石堆场、东侧为小河子河道右岸现状便道、北侧为临时拌合站生产区、西侧为山地。项目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06度3分50.590秒,北纬34度33分33.550秒。本项目产品用于陇海线上行线宝鸡至天水段K1371~K1385段改线工程配套的临时拌合站使用,不对外销售。项目为临时工程,服务时限至2024年9月29日。项目占地面积约为600m2,项目主体工程:全封闭厂房建设砂石料破碎筛分生产线1条,投料、破碎、筛分等生产设施进行分段全封闭;环保工程:配套安装喷淋降尘设施。其他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依托临时拌合站。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设备安装、物料运输和堆存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扬尘和燃油机械尾气。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六个100%”要求,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地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湿法作业、出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同时大风天气要停止土方工程施工。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收集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临时拌合站,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隔声屏障,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和运输作业时间,严禁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06:00之间施工作业,避免对周围村庄及居民产生影响。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设备设施外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可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清运至本项目依托的陇海线上行线宝鸡至天水段K1371~K1385段改线工程配套的弃渣场集中处置;设备设施外包装材料单独收集后外售物资部门回收利用。 5、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占地造成的局部地段土壤、植被破坏,施工过程对陆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产生的干扰影响。加强施工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定施工路线,严禁越界行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提高效率,避开雨季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机械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施工结束后进行场地硬化、绿化,并加强生态恢复。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砂石渣料堆场粉尘、砂石渣料卸料粉尘、砂石料投料、破碎及筛分粉尘、成品砂石装车扬尘。砂石渣料堆存和卸料均在临时拌合站空置骨料仓内,采取水喷雾抑尘措施;砂石料投料、破碎、筛分设备设置于一座全封闭式综合车间内,采取二次水喷雾降尘措施;成品砂石骨料在转运时产生的粉尘采取水喷雾降尘。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排综合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临时拌合站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输车辆冲洗依托临时拌合站车辆冲洗平台。3、噪声:主要为各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加装减震垫、硬化道路、封闭厂房等措施达到降噪效果,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证正常运转。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车间地面清扫收集的粉尘、设备维护检修产生的废机油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车间地面清扫收集的粉尘集中拉运至本项目依托的陇海线上行线宝鸡至天水段K1371~K1385段改线工程配套的弃渣场处置,不外弃,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经单独收集后装入废机油桶,暂存至本项目依托的临时拌合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危废储存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该项目占地为临时用地,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到期后,须恢复土地原状,该环评批复终止日期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准。



3

新建天陇铁路I标三分部预制盖板厂及材料加工与分离厂项目

天水市麦积区马跑泉镇崖湾村

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宇合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水市麦积区马跑泉镇崖湾村,东至颍川河河道左岸的规划道路,南至现状空地,西至规划道路,北至现状空地,项目经颍川河河道左岸河堤道路和东侧规划道路与外部麦积山大道公路连通。项目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06度54分50.067秒,北纬34度29分12.519秒。项目只收集加工天陇铁路施工Ⅰ标段三分部负责施工的麦积山隧道开挖产生的剩余弃石渣,加工出的砂石料产品回用于天陇铁路施工,不对外销售。项目为临时工程,项目服务期预计至2027年06月。项目占地面积13158m2,项目主体工程:在封闭厂房内建设砂石料破碎筛分生产线1条,年生产能力为9万m3机制砂和砂石骨料;封闭厂房内建设小型预制构件生产线1条,年生产能力为17841块隧道沟槽盖板、电缆槽混凝土盖板。及其他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汽车尾气。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六个100%”要求,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地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湿法作业、出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同时大风天气要停止土方工程施工。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收集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场地设置一座临时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隔声屏障,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和运输作业时间,严禁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06:00之间施工作业,避免对周围村庄及居民产生影响。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设备设施外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可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清运至本项目依托的天陇铁路工程的弃渣场集中处置;设备、设施外包装材料及安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钢材下脚料单独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再利用。5、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占地造成的局部地段土壤、植被破坏,施工过程对陆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产生的干扰影响。加强施工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定施工路线,严禁越界行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提高效率,避开雨季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机械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施工结束后进行场地硬化、绿化,并加强生态恢复。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砂石渣料卸料粉尘、砂石原料堆放粉尘、砂石渣料投料粉尘、成品砂石装车扬尘、成品砂石料堆放粉尘、道路运输扬尘和小型预制构件钢筋骨架加工过程中的焊接烟尘。投料口、破碎工序在封闭厂房内,入口处和厂房内部分别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厂房顶部设置集气罩+引风管+布袋除尘器,将未沉降粉经布袋除尘器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振动筛、皮带输送机加装水喷雾降尘设施,筛分采用湿法作业;砂石原料临时周转棚和成品砂石料临时堆放棚内加装喷雾降尘装置,成品砂石料装车过程采用喷雾降尘;厂区内场地硬化,定期清洁洒水抑尘;小型预制构件加工车间内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厂区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的标准限值。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内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拉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不外排。洗砂生产线、沉渣堆放区、成品砂堆放区和小型预制构件加工车间等产生废水工序均设置截排水沟,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项目建设地点临近颍川河,颍川河为二类水体,不得向颍川河河道或支沟设置任何形式的废水排污口。3、噪声:主要为各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加装减震垫、硬化道路、封闭厂房等措施达到降噪效果,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证正常运转。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沉淀池沉渣、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小型预制构件加工生产线混凝土残渣、脱模剂废包装桶、钢材下脚料、设备维护检修产生废机油和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经压滤后的泥饼与小型预制构件加工生产线的混凝土残渣单独收集后与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定期拉运至项目依托的天陇铁路工程弃渣场处置,不外弃;钢材下脚料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再利用;废脱模剂包装桶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不外弃;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经单独收集后装入废机油桶,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危废储存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5、环境风险:项目生产区临近颍川河河道,颍川河属于Ⅱ类水体,须防止厂区内的废污水在事故状态下发生泄漏后污染颍川河水体,不得在颍川河河道内进行任何形式的生产行为。项目应对厂区内地面全部硬化,生产厂房采取全封闭措施,厂区内产生废污水的区域均设置截排水沟,将厂区内产生的含泥废水全部导排至配套建设的废水沉淀池,集中收集处理后回用,避免厂区内的含泥废水随降雨产生的雨水进入颍川河。厂区设置硬质砖砌围墙,配套建设事故应急池和事故废水导流沟,一旦发生废水泄漏事故,确保泄漏的废污水全部导排至事故应急池收集,确保废污水不流出厂界。项目运营期,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废污水排放口。



4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建天水至陇南铁路EPC工程总承包I标二分部1#斜井拌合站建设项目

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水市麦积区。地理坐标:E:105度55分51.403秒;N:34度24分22.095秒。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2万元。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该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你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需办理排污许可证的,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5

中交二公局天陇铁路I标二分部1#拌合站锅炉建设项目

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陇铁路I标二分部1#拌合站院内。地理坐标:东经105°56′28.648″,北纬34°27′5.997″,占地面积52m2。项目为临时工程,临时用地期限至2024年9月14日。项目主体工程:新建占地面积为32m2、高为4m的彩钢锅炉房1座,安装1t/h甲醇蒸汽锅炉1台。辅助工程:新建占地面积为20m2高为4m,彩钢甲醇储罐房1座,存放12m3甲醇储罐。及其他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产生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和施工机械,确保尾气达标排放,禁止排放不达标车辆和机械施工作业。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区设施,收集于化粪池内,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为设备安装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场地周围设置隔声屏障,科学组织、合理安排施工和运输作业时间,严禁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06:00之间作业,避免对周围村庄及居民产生影响。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3233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废料、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和废包装材料等可回收部分进行回收利用或外售,不可回收部分集中运至指定地点。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甲醇储存、出料时挥发的甲醇和锅炉运行产生的废气。甲醇燃料罐采用密闭式卸料工艺,通过密闭管道连接甲醇储罐和甲醇蒸汽锅炉接头,挥发甲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甲醇蒸汽锅炉废气经一根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油锅炉限值。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锅炉排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拌合站,锅炉排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锅炉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锅炉房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同时通过在项目区种植绿化带等措施进行隔音,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弃物。

5、环境风险:项目锅炉燃料为甲醇,属于易燃易爆物质,要做好风险防范措施,预防甲醇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及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规范进行施工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强储运设备的密封性及严格管理,防止储罐溢出、泄漏及“跑冒滴漏”状况,杜绝事故排放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并削减污染影响。



公示期:2023年11月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管理股 电话:0938-2615626(传真),邮箱:mjhbj@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麦积区政府商务综合办公大楼7楼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管理股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