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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天水慈惠中医康复医院建设等项目)

发布日期: 2023-10-08 16:57
信息来源: 秦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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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天水慈惠中医康复医院建设项目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王家磨社区山水嘉园东侧

天水慈惠中医康复医院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医院设置诊疗科目有内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针灸、推拿、理疗、康复、中医内科等特色中医诊疗项目),不涉及手术,设置床位30张,日最大门诊量20人,项目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洗衣房等辅助设施设备,其他工程均依托护理院现有。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主要进行室内装修和设备安装、污水处理站建设,废气主要来源于建设阶段施工及运输道路扬尘、装修废气,施工现场要设置洒水喷淋设备等降尘设施,土方开挖、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应做好覆盖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通风,装修使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尽量使用环保型装饰材料、油漆、涂料等。

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排水管道进入项目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高噪声设备在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期间施工作业;尽量避免高噪声源同时工作,避免噪声叠加造成扰民问题,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要做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严格按照住建部门要求,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水:主要为门诊、病房、手术室、洗衣房、办公等产生的生活污水、医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排入护理院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检验科废水先经预处理(预处理工艺:加入定量的泡腾消毒片)后与病床废水、洗衣房污水及门诊废水一起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A/O生物接触氧化+沉淀+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后,出水水质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水市污水处理厂秦州分厂处理。

2.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煎药异味,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上一体化设施,同时作封闭处理,对产生恶臭区域加盖密封,并定期投放除臭剂,污水处理站周边废气排放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限值;煎药室煎药异味通过加强通风,采用密闭性煎药机,中药煎煮设置在全封闭过程中进行等有效措施,减轻煎药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供暖依托护理院现有燃气锅炉。

3.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要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布置在室内,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同时你公司要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正常有效运行。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可回收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中药渣、生活垃圾等。医疗废物应使用专用容器封装,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可回收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医用可回收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系统污泥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中药渣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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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天水市秦州区罗峪沟综合治理工程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罗峪沟左家场至藉河交汇处

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

兰州绿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河道3.3km,改造堤防护坡6127m(其中:左岸生态护坡3191m,右岸生态护坡2936m);沿岸设置巡堤踏步8处(其中左岸4处,右岸4处);河道内设置防冲肋墙3处,每处长度为25m;堤防左右两岸堤顶修建生态廊道4440m,并且配套新建纳污主管4476m(其中:左岸2354m,右岸2122m),新建纳污支管48处(纳污支管采用DN160、1.0MpaPE管,纳污支管进口设置在居民区出口处,方便收纳,本次设置纳污支管共960米),新建污水检查井96座(主管检查井48座,支管检查井48座);埋设绿化灌溉干管7920m,支管9504m;新建灌溉管道检查井35座。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管理制度,施工场地应实施封闭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道路硬化、进出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处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施工便道路面和施工场所要定期洒水,有效减少扬尘污染和地面洒漏产生的“二次扬尘”;要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和对生态的破坏,如遇到大风天气应停止土石方作业;施工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源设备须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权威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有效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厂界颗粒物排放要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要加强施工期水环境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施工过程应避开雨季和丰水期,最大限度缩短施工时限,不得对河道行洪造成影响;要注意施工机械的检修,避免油污撒漏;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土石方禁止堆置在河边,禁止向河道倾倒垃圾和弃渣,禁止在河岸清洗设备;施工材料、机械、运输车辆冲洗和水泥养护等环节产生的施工废水等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周边道路、地面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洗漱等产生的生活废水经收集后可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人员如厕依托周边现有公厕;涵管试压废水经沉淀后可重复利用或直接排入管网。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生活废水不得排入地表水体,所有临时废水收集沉淀设施必须做好防渗。项目建成后要定期对水质等进行例行监测。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要定期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良好运转状态,降低设备运行噪声;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音和减振,安装移动式隔音罩;合理安排工程建设和物料运输时间,在靠近敏感点处施工时要设置隔声围挡,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时段,禁止在中午(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6:00)实施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机械作业,确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4.规范化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弃物。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要按照要求分类收集,有回收利用价值的要充分回收进行综合利用;废弃土石方、淤泥应及时清运处置,严禁沿施工区随意堆弃;建筑垃圾运至主管部门要求的消纳场所,不得随意堆置、倾倒。在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5.做好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工作。要尽量减少施工活动对水体的扰动,施工过程在靠近河道一侧应设置防护网,拦截泥沙进入河道,项目施工期应避开鱼类繁殖季节,同时做好施工河道导流作业;要合理布置施工临时占地,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和植被破坏,严禁随意取土;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等工程对地表土进行清理产生的土方,应及时回用于工程建设,在工程建设完毕后,要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同时,要严格管理施工废弃物,严禁向施工水域排放,要采用编织土袋拦挡、开挖临时排水沟、沉淀池等措施,待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整地,通过绿化工程、施工临时占地恢复等措施,补偿施工造成的生物量损失。



3

天水市秦州新城加油站建设项目

天水市秦州区秦州新城G310线太京镇段

甘肃鑫宏海工贸有限公司

兰州绿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站房1座,加油罩棚1座,加油区安装加油机4台(设4枪汽油加油机2台,2枪柴油加油机2台);储罐区设置地埋卧式双层油罐5座(其中容积30m3的汽油储罐3座,容积30m3的柴油储罐2座);同时配套安装加油站管理系统、监控处理系统、液位仪系统、油气回收系统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清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工地周围须设置硬质围挡;出入口路面及运输道路须全部硬化,裸露地面及物料堆放应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装卸、运输、土方作业等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施工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严禁超载,加盖蓬布避免洒落;施工现场出入口要设置洗车平台,车辆出入厂区时须将车身及轮胎冲洗干净,严禁带泥沙上路;建筑材料分类堆放,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及渣土,平整场地,避免二次扬尘污染。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减少尾气排放;施工现场应加强通风,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型装饰材料、油漆、涂料等,减少施工装修废气对环境空气造成的污染。

2.废水:严格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生产废水经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就地泼洒降尘,施工场地内设置环保厕所,污水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同时做好施工临时废水收集处理工作,严禁废水外排。

3.噪声:要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晚22:00-次日晨6:00之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高产噪设备须布置在远离环境敏感点的区域,尽量避免高噪声源同时工作,产生噪声叠加,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要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主要为成品油卸油、加油、储油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餐厅油烟、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加油站设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对汽油卸油、加油过程产生的油气进行回收处理,油罐车卸油时采用密闭卸油,减少油气向外界溢散,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排放浓度≤25g/m3的要求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餐厅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食堂排放浓度限值;柴油发电机废气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07)中表2第四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主要为餐饮废水、职工和流动人员生活污水及车辆清洗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洗车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水市污水处理厂秦州分厂处理,出水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

3.噪声:主要来源于加油机、潜油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和机动车辆产生的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对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障正常运行,同时应加强进出车辆管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北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含油废手套、废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油罐清洗产生的废油渣为危险废物,油罐清洗应与有资质单位签订清洗协议,委托有资质单位清洗,清洗产生的废油渣为危险废物,由清洗单位专业规范清运处置。

5.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安排专人定期对重点防渗区域及重要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严防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及时清理各种垃圾,保持土壤干净,有效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事故的发生。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环境管理股 电话:0938-4993154(传真)、4993152 邮箱:qzqhbjglg@126.com

通讯地址:秦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