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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局拟作出的甘肃联亚木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木制品胶合板新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9-03-11 10:55
信息来源: 开发区环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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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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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
与情况 
1木制品胶合板新型材料项目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区甘肃友联制管有限公司现有闲置生产车间甘肃联亚木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建设1条50万张胶合板材料加工线、1台2.5t/h生物质蒸汽锅炉、材料及成品暂时存放区域。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8万元。1.项目在运行期废气主要有锯边、磨砂、过胶、冷压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生物质锅炉燃烧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锯边、磨砂产生的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限值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过胶、冷压工序产生甲醛,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限值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布袋+水膜除尘器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后由30m高排气筒外排;凃面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2.0mg/m3)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属于无组织排放。项目在运行过程中生物质锅炉必须使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如发现使用燃煤,将强制改换为清洁能源锅炉
2.项目在运行期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水膜除尘器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依托甘肃友联工贸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3.项目在运行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消声器、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项目在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中包装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物质锅炉燃烧炉渣及沉淀池灰渣定期清理用于周围农户作为肥料使用;危险废物中废活性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旧胶桶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后由厂家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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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开发区环保分局    电话:0938-2782598,邮箱:tskfqhbfj@126.com
通讯地址: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一楼104环保分局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