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机构职能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事项

关于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关于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张家沟金矿详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9-06-17 11:16
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科
浏览次数:
字号【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

与情况 

1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张家沟金矿详查项目

天水市麦积区党川乡

天水奉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为详查探矿工程,详查地点位于天水市麦积区党川乡矿区勘查面积1.904km2本次详查在以往所获成果的基础上,区内主要矿体聚集地段开展1/10000测量和1/2000地形地质测量对主要矿体进行系统揭露控制,对矿样进行化学分析和小体重样分析,查明详查地段的地质特征、主要矿体的形态特征、规模、产状变化特征和矿石质量,基本确定矿体的连续性,基本查明矿床开采技术条件。项目采取坑探的方式,设计钻探13个,工作量1520m,槽探6条,工作量789m3,坑3条,工作量880m。项目总投资340.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

1.废气:在探过程中采取湿法钻探,对地表剥离物和废石装卸采取遮挡、盖等措施,定时洒水降尘,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粉尘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排放,油烟废气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钻探过程中每个钻探位置附近设一个6m3泥浆沉淀池,钻坑涌水泥浆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每个坑道设一个20m3级沉淀池,坑道渗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坑道内喷淋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场区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区域肥田,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机械、运输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合理安排探矿时间,探矿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槽探过程中产生的地表剥离物就近槽探结束后及时回填。钻探剥离物带回实验室分析化验,钻孔用稠泥浆灌注,木棒封堵孔取样完立即对地表进行生态恢复。坑探过程中产生的废石,部分用于原有矿区道路的铺设,剩余部分堆放至临时堆渣场,探矿工程结束后全部回填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采选活动。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5.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勘查计划和作业时间,严格控制作业场地严禁外扩范围,减少植被破坏面积。地表剥离物及时进行回填平整、人工拍实,不得搁置如遇风雨天气立即遮盖篷布,防止水土流失临时堆渣场采取边坡防护挡渣墙等措施探矿工程结束后必须清除占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对临时占地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