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张家川县张川镇沟口村海家湾建筑用闪长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项目 | 天水市张家川县张家川镇沟口村 | 甘肃三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甘肃绿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天水市张家川县张家川镇沟口村,矿区范围地理坐标:东经106°17′13″-106°17′46″,北纬35°00′22″-35°00′55″,矿权面积为0.376km2,开采标高为1842m-2018m,采矿规模20×104m3/a,矿区服务年限为24.7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用回返干线式公路汽车运输方式,委托天水强民爆高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爆破,项目区域内不设炸药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采矿工程、生产加工区、办公生活区等,在矿区范围内新建1条破碎生产线,生产规模为20万m³/a,配套建设矿区道路2.36km、排土场、堆料场、蓄水池、供水、供电等设施,冬季采暖采取电供暖。项目总投资1476.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8.52万元。 | (一)施工期 1.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做到①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严禁开放式作业。②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粉尘物料临时存放必须利用防尘网苫盖;临时堆放的土方、不能及时清运的弃土等要用挡板围挡并进行覆盖,表面要经常洒水保持湿度,防止扬尘。③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施,车辆进出场地须将车轮及底盘冲洗干净,不得带泥沙出入上路。④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中的生活和生产所用的场地进行硬化,须满足施工需要,避免扬尘和道路泥泞。⑤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全程喷淋洒水降尘抑尘,渣土必须覆盖,清运时必须洒水,使渣土保持一定湿度。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密闭盖板装置、安装GPS设备,并取得《建筑渣土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 2.加强施工场地废水管理。施工废水经临时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掏用于周边草地施肥。 3.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期,晚22:00至次日晨6:00不得施工,外排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加强施工现场固体废物管理。建筑材料按用量进行调配,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回收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部分由施工单位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加强生态环境管理。严格限定施工范围,施工区域采取高围挡作业,尽可能减少开挖面,降低工程对区域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按规定路线运输。 (二)运营期 1.废气:矿山开采采取湿法作业,堆料场设置为封闭式,排土场采取覆盖篷布措施;挖掘、爆破产生的粉尘采取喷雾抑尘措施,铲装、道路运输、堆料场及排土场等产生的粉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破碎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入1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 2.废水:采区四周设置截水沟,将雨水收集至简易沉砂池,回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掏处理;洗漱废水用于场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剥离表土堆放于排土场,排土场外围设截排水沟,排土场下游及两侧设挡土墙。在矿山服务期满后,用于土地复垦填料。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5.生态环境:表层剥离物堆存于排土场,作为矿区服务期满后土地复垦填料。对露天采场、工业场地、排土场及运输道路周边设置挡渣、排水设施,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周边种植绿化,逐步采取生态恢复措施;矿区服务期满后,拆除所有临时建筑,进行场地平整,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提要求进行矿山生态恢复。
| \ | 该公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整个公参过程中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