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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天水市中医医院中医内科综合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9-10-16 16:18
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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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

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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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中医医院中医内科综合大楼项目

天水市中医医院内

天水市中医医院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北路6号天水市中医医院内西侧预留空地。建设一栋综合楼及配套公用工程,地上15层,局部4层,地下2层。主要为门诊挂号、急诊、中西药房、脑病科、内分泌糖尿病科、心血管病科、老年病科、康复科、脾胃病科、肝病科、肿瘤科、肺病科、肾病科、针灸科、推拿科、口腔科、检验科、治未病、病房等;不含放射科、手术室、传染科室;地下建筑主要为地下车库、人防建设、业务用房、库房等。在原地扩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池+二氧化氯消毒”,扩建后处理能力为1200m3/d,其他设施均依托现有设施。建成后新增病床550床。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9万元。

(一)施工期

1.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做到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严禁开放式作业。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粉尘物料临时存放必须利用防尘网苫盖;临时堆放的土方、不能及时清运的弃土等要用挡板围挡并进行覆盖,表面要经常洒水保持湿度,防止扬尘。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施,车辆进出场地须将车轮及底盘冲洗干净,不得带泥沙出入上路。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中的生活和生产所用的场地进行硬化,须满足施工需要,避免扬尘和道路泥泞。拆迁、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拆迁及施工过程中必须全程喷淋洒水降尘抑尘,渣土必须覆盖,清运时必须洒水,使渣土保持一定湿度。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密闭盖板装置、安装GPS设备,并取得《建筑渣土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

2.加强施工场地废水管理。养护废水及车辆、设备冲洗水等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中,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院内现有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施工机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禁止在夜间22:00至次日晨6:00施工,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加强施工现场固体废物管理。建筑材料按用量进行调配,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建筑垃圾收集后可回收的进行回收利用或外售,不可回收的集中拉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合理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院内现有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运营期

1.废水:生活及洗衣房废水、检验科废水、食堂废水分别单独收集预处理之后进入扩建后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水市污水处理厂秦州分厂处理。

2.废气: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采取定期紫外线消毒、加大通风等措施降低影响;污水处理站恶臭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之后经屋顶排气筒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限制。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均放置在地下一层设备房内,安装基础减震设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并建立台账,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定期交由省级生态环境、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意的单位负责定点回收;其余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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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整个公参过程中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