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期 1.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做到①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严禁开放式作业。②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粉尘物料临时存放必须利用防尘网苫盖;临时堆放的土方、不能及时清运的弃土等要用挡板围挡并进行覆盖,表面要经常洒水保持湿度,防止扬尘。③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施,车辆进出场地须将车轮及底盘冲洗干净,不得带泥沙出入上路。④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中的生活和生产所用的场地进行硬化,须满足施工需要,避免扬尘和道路泥泞。⑤拆除、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拆除及施工过程中必须全程喷淋洒水降尘抑尘,渣土必须覆盖,清运时必须洒水,使渣土保持一定湿度。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密闭盖板装置、安装GPS设备,并取得《建筑渣土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 2.加强施工场地废水管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场周边设施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 3.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禁止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确属工程需要夜间施工的,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4.固体废物: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弃土运至住建局指定的弃土场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定点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医院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排风口处安装脱脂吸附装置,定期对排气口周边进行喷洒消毒,恶臭污染物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不承担病患的治疗,无特殊医疗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设施,设备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暂存放于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天水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废脱脂棉定期由污水处理设施厂家定期更换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干化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