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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关于天水市麦积区渭南镇崔范村崔家大沟外围建筑用石料(片麻岩)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3-19 09:27
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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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

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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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渭南镇崔范村崔家大沟外围建筑用石料(片麻岩)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麦积区渭南镇崔范村

麦积区东方鑫永采石厂

兰州成英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天水市麦积区渭南镇崔范村,原有矿区已全部开采完毕,作为本次项目加工场地使用。矿区面积为0.465km2,开采标高为1665m~1400m,开采规模为100万m3/a矿山服务年限10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场加工区、办公生活区、成品区、排土场和道路等,新建1条砂石料加工生产线和1条机制砂生产线,建成后年生产成品碎石料50×104m3/a机制砂50×104m3/a(其中10×104m3/a为水洗机制砂),其他设施依托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2156.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76.4万元。

(一)建设期

 1.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做到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严禁开放式作业。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粉尘物料临时存放必须利用防尘网苫盖;临时堆放的土方、不能及时清运的弃土等要用挡板围挡并进行覆盖,表面要经常洒水保持湿度,防止扬尘。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施,车辆进出场地须将车轮及底盘冲洗干净,不得带泥沙出入上路。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中的生活和生产所用的场地进行硬化,须满足施工需要,避免扬尘和道路泥泞。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全程喷淋洒水降尘抑尘,渣土必须覆盖,清运时必须洒水,使渣土保持一定湿度。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密闭盖板装置、安装GPS设备,并取得《建筑渣土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

2.加强施工场地废水管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掏,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不得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确属工程需要夜间施工的,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4.固体废物: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环境:严格划定作业区域范围,将工程建设对植被的破坏控制在最小程度。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

(二)运营期

1.废气:本工程钻孔爆破采用湿法作业,对作业面定期喷雾洒水;表土剥离区、矿石装卸、排土场、运输道路等产尘点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限速行驶,车厢进行苫盖原矿及成品堆场定期喷水,并设篷布遮盖剥离废石排入排土场后分层排弃及时进行平整、压实,定期洒水降尘;皮带输送采取全封闭措施破碎、筛分粉尘集气罩集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出,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掏,不外排;洗砂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项目无废水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剥离表土堆存于排土场,服务期满后用于矿区生态恢复,排土场按要求设挡土墙及排水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定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并建立台账,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5.生态环境:对露天采场、工业场地、临时堆场及运输道路周边设置挡渣、排水设施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周边种植绿化;矿区服务期满后,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提要求进行矿山生态恢复,落实矿山恢复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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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整个公参过程中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