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甘肃(天水)国际陆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崇德路道路工程 | 天水市麦积区 | 甘肃天水陆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起自天巉公路,终点止于 K4+540,并与环城东路-见善路交叉口相接,路线全长4.54km,道路宽度为 30m,设计车速为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工程设置跨渠(跨越排洪渠)小桥涵 4 座,配套建设给水、雨水、污水、照明、交通标志等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35690.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6.2万元。 | (一)建设期 1.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做到①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严禁开放式作业。②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粉尘物料临时存放必须利用防尘网苫盖;临时堆放的土方、不能及时清运的弃土等要用挡板围挡并进行覆盖,表面要经常洒水保持湿度,防止扬尘。③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施,车辆进出场地须将车轮及底盘冲洗干净,不得带泥沙出入上路。④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中的生活和生产所用的场地进行硬化,须满足施工需要,避免扬尘和道路泥泞。⑤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全程喷淋洒水降尘抑尘,渣土必须覆盖,清运时必须洒水,使渣土保持一定湿度。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密闭盖板装置、安装GPS设备,并取得《建筑渣土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 2.加强施工场地废水管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用于泼洒降尘,不外排。 3.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不得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弃方运至弃土场;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环境:合理规划施工场地,严禁随意扩大施工扰动范围;合理安排工期,避开雨季施工,对裸露土地及时进行绿化,防治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 工程采用沥青路面,对道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加强路面的日常巡检和维护,经常保持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增大。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