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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关于天水市秦州区新建甲醇批零加注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5-26 17:22
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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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

与情况 

1

天水市秦州区新建甲醇批零加注站项目

天水市秦州区皂郊镇皂郊路6号

天水金亿杰商贸有限公司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属于机动车燃料零售项目,位于天水市秦州区皂郊镇皂郊路6号。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98.1m2,新建防渗罐区1座,设置6台30m3卧式燃料储罐,新建加油岛4座,建4台甲醇燃料加注机;配套建设办公营业区、硬化路面、消防等设施。年销售甲醇2万m3,甲醇汽油2000t。本项目总投资为4000万元,项目环保投资为9.4万元。

(一)施工期

1.加强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做到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严禁开放式作业。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粉尘物料临时存放必须利用防尘网苫盖;临时堆放的土方、不能及时清运的弃土等要用挡板围挡并进行覆盖,表面要经常洒水保持湿度,防止扬尘。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施,车辆进出场地须将车轮及底盘冲洗干净,不得带泥沙出入上路。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中的生活和生产所用的场地进行硬化,须满足施工需要,避免扬尘和道路泥泞。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全程喷淋洒水降尘抑尘,渣土必须覆盖,清运时必须洒水,使渣土保持一定湿度。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密闭盖板装置、安装GPS设备,并取得《建筑渣土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

2.加强施工场地废水管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泼洒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处理

3.加强施工噪声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禁止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确属工程需要夜间施工的,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4.加强施工现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除可以回收利用的外全部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定期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二)运行期

1.废气:加注站卸料、储存、加注过程产生的甲醇气体非甲烷总烃通过三级甲醇气体回收系统进行处理,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水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甲醇罐采用卧式双层罐,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的原则,对厂区实施分区防渗处理,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基础减震设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4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罐清洗废渣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清洗后回收处置不在厂区内储存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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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