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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关于武山榆盘马寨年存栏2.24万头育肥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5-09 16:42
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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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

与情况 

1

武山榆盘马寨年存栏2.24万头育肥猪养殖项目

武山县榆盘镇马寨村

武山美神养殖有限公司

四川铁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占地面积137540.69m2,总建筑面积25262m2,年存栏育肥猪2.24万头,年出栏育肥猪4.48万头;设8栋育肥舍、1栋中转房、1栋堆肥间,配套建设生活楼、门卫、仓库、水电、道路、围墙、绿化等工程。项目总投资为6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83.2万元。

 

(一)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运营期尿液、猪舍冲洗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采用黑膜厌氧发酵工艺处理,经处理后的沼液用作农肥,不外排。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落实好猪舍、排污道、集污池、沼液储存池、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防渗措施。严格落实地下水监控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

(二)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六个100%”,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场地100%湿法作业、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运营期选择优质的饲料原料、改进饲料配方,降低养殖饲料中的硫份含量,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猪舍采取全封闭设计,定期喷洒植物除臭剂,加强绿化,厂界臭气浓度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限值;堆肥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分别用集气罩收集引至碱液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NH3和H2S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的要求。沼气经脱硫、脱水、阻火装置净化处理后用于日常炊事活动,剩余火炬燃烧,燃烧废气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要求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设施,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猪粪沼渣定期拉运农场周围的农田,堆肥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在厂区堆存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全部外售资源回收站回收利用。病死猪属于危险废物,经深井填埋无害化处理。猪疫病防治等过程中产生废包装材料、废注射器、废容器、过期药物等医疗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进行贮存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乡镇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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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