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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拟作出的关于天水顺通兴达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新建建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9-08 09:31
信息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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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天水顺通兴达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新建建材生产线项目

天水市秦州区长开路

天水顺通兴达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武威启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位于天水市秦州区长开路,总占地面积1012m2,建设水泥制品生产线一条,主要生产水泥支撑和道牙等水泥制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和办公室等主体工程,成品堆存区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六个100%”,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场地100%硬化,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密闭盖板装置,安装GPS设备,并取得《建筑渣土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

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或泼洒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洗漱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泼洒抑尘,生活污水依托长城开关厂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取消声减震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禁止施工作业,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确属工程需要夜间施工的,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弃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和绿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

(二)运行期

1、废气:项目采用全封闭式结构,选用自动加料封闭式搅拌机,投料搅拌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建设全封闭式原料仓库,卸料采用湿法作业,设置喷淋设施,堆场设置围挡覆盖,定期洒水抑尘;水泥单独全封闭式储存,卸料口安装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厂区布袋除尘器处理。设置轮胎清洗装置对进出车辆和道路进行冲洗,物料密闭输送。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冬季供暖采用空调,本次批复不涉及锅炉。

2、废水:因产品特殊要求需进行原料清洗的,其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养护用水及厂区和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长城开关厂化粪池处理后,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经市政管网排入天水市污水处理厂秦州分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合理布置,使高噪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加强设施设备的管理、检修和维护,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严禁夜间生产和运输作业,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机油、液压油、脱模剂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建立收贮台账,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沉淀池泥沙经压滤机脱水干化后定期外售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建材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环境管理股  电话:0938-4993154(传真)、4993152

邮箱:qzqhbjglg@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双桥写字楼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