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期 1.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100%”抑尘措施,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场地100%湿法作业、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 2.加强施工场地废水管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掏处理,不得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泼洒抑尘。 3.加强施工噪声管理。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不得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确属工程需要夜间施工的,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4.固体废物: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定点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5.生态环境:严格限制作业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减小对区域地表植被的破坏;在场地高坡、陡坡地段采用挡土墙和护坡,减少雨水对边坡的冲刷,减轻生态破坏。 (二)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采用湿法作业,对作业面、矿石装卸、排土场、运输道路等产尘点定期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篷布,严禁超载,防止中途洒落;原料堆场、成品堆场采用封闭式结构,并定期洒水降尘。破碎生产线位于全封闭厂房内,进料口布设喷淋设施,破碎、筛分粉尘、制砂机产生的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限值。 2.废水:在采场开采境界外设置截水沟,在安全平台上设置排水沟。洗砂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掏,不得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剥离表土暂存于排土场,用于矿区后期回填复垦;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砖厂制砖,沉淀池污泥经压滤处理后暂存于排土场,用于后期矿区绿化覆土;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立收贮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采用“分区开采、分区治理”方式,对采矿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逐步恢复;矿区服务期满后,拆除加工区设备,对加工区占地进行土地整治, 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提要求进行矿山生态恢复,落实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