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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古坡镇深岘子村能干来张家沟尖儿咀建筑石料用角闪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11-12 11:52
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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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

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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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古坡镇深岘子村能干来张家沟尖儿咀建筑石料用角闪岩矿建设项目

甘谷县古坡乡深蚬子张家沟

甘谷森茂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垄之峻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位于甘谷县古坡镇深岘子村;矿区总面积0.1756km2,扩建后年开采量为10万m3,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标高1850m-1984m,矿山服务年限为21.7年新增一条年产5万m3的水洗机制砂生产线;建设内容主要为开采区、加工区、办公生活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排土场、危废暂存间、运输道路等设施。项目总投资为634.04万元,项目环保投资为37.7万元。

(一)建设期

 1.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100%”抑尘措施,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场地100%湿法作业、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

2.加强施工场地废水管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掏处理,不得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泼洒抑尘。 

3.加强施工噪声管理。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不得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确属工程需要夜间施工的,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4.固体废物: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定点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5.生态环境:严格限制作业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减小区域地表植被的破坏;在场地高坡、陡坡地段采用挡土墙和护坡,减少雨水对边坡的冲刷,减轻生态破坏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采用湿法作业,对作业面矿石装卸排土场、运输道路等产尘点定期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篷布,严禁超载,防止中途洒落原料堆场、成品堆场采用封闭式结构,并定期洒水降尘。破碎生产线位于全封闭厂房内进料口布设喷淋设施,破碎、筛分粉尘制砂机产生的粉尘分别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限值。

2.废水:在采场开采境界外设置截水沟,在安全平台上设置排水沟。洗砂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掏,不得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剥离表土暂存于排土场,用于矿区后期回填复垦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砖厂制砖,沉淀池污泥经压滤处理后暂存于排土场,用于后期矿区绿化覆土;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立收贮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采用“分区开采、分区治理”方式,对采矿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逐步恢复;矿区服务期满后,拆除加工区设备,对加工区占地进行土地整治, 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提要求进行矿山生态恢复,落实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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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