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本项目租用清河湾商贸城已建房屋作为医院用房,施工期主要进行室内装修和设备安装。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通风,装修使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尽量使用环保型装饰材料、油漆、涂料等;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项目区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装修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一般情况下严禁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早上6:00)期间作业,尽量避免高噪声源同时工作,避免噪声产生叠加;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装修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装修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木材、瓷板、铝合金等建筑材料,送至建设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设置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运营期。定期在污水处理站内投放除臭剂,废气治理措施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中可行技术,采取上述措施后,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废气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煎药采用密闭性煎药机,电力提供热源,中药煎煮为全封闭过程。项目采用的中药均为植物草药,不添加雄黄、朱砂等含重金属的成分,在煎药、包装过程中无有毒有害气体产生,仅产生少量中药气味及水蒸汽,(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2、废水:本加强煎药室通风。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不低于60%,油烟排放浓度为1.51mg/m3,由专用烟道引至综合楼楼顶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门诊、病房、手术室、洗衣房、办公等产生的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水质标准要求3、噪声: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功能要求前提下,设备选用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低噪声设备。 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设备用房内,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处理;水泵与管道连接处,采用橡胶接头及弹簧支吊架以减振隔音,风机进气和排气管道上安装消声器。4、固废: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中药渣、可回收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医疗废物、污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中药渣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二)运营期。1、废气:已建成热解气化炉烟气采用“急冷塔+旋风除尘器+等离子除尘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脱酸塔除雾塔”的组合烟气净化工艺(1套),增加SNCR脱硝、排气筒由20m增高至45m,增加烟气在线监测设备1套。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炉烟气中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烟囱高度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标准限值。已安装负压抽风装置,恶臭气体作为一次进风送入热解气化炉焚烧去除,增设喷雾除臭装置1套。项目运营区垃圾分拣间产生的恶臭经密闭负压+喷洒除臭药剂处理后去除,少量恶臭气体以无组织形式逸散处厂房外。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2、废水:本项目各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站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急冷废水、脱酸废水。其中,渗滤液经收集后,人工喷洒入炉燃烧去除;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底渣用于堆肥;急冷废水经急冷水处理系统冷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脱酸废水经单独加碱处理后,循环利用。3、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音、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操作时间,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加强车辆运输过程噪声控制,提高厂区绿化率,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的要求。4、固废: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飞灰、废活性炭及职工生活垃圾,炉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定期送至清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飞灰采用水泥+螯合剂固化后,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方法予以认定,如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要求并经环保部门批准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单独分区填埋处置。如上述飞灰固化物和渗滤液处理站污泥不能满足上述要求,需同废活性炭等其它危险废物一起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均由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内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