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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关于天水科耐环保集成房屋有限公司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8-16 16:35
信息来源: 开发区环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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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

文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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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

 

与情况

1天水科耐环保集成房屋搬迁项目甘肃省天水市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天水长秦特变电工电器有限公司厂区内天水科耐环保集成房屋有限公司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租赁1#厂房作为生产集装箱车间、3#厂房为生产彩钢车间、办公楼用于工作人员办公一、废气: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由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后排放;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自由沉降后清扫收集;喷塑房设置为全封闭车间,喷塑粉尘由全封闭车间负压+塑粉回收机收集,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厂界浓度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二、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麦积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严格落实减振、屏蔽等措施;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南、东、西侧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北侧厂界噪声须满足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要求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与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相关危废回收处置协议,定期交予以处理,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相关制度;废包装材料、废焊渣、塑粉房收尘灰、收集的打磨粉尘等一般固废收集外售回收企业;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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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电话:0938-2782598,邮箱:tskfqhbfj@126.com

通信地址: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一楼104环保分局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