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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张家川县定点屠宰厂建设等2项目)

发布日期: 2021-12-07 12:06
信息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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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

公众参

与情况

1

张家川县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

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恭门镇西关村六组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凰祥种养殖农 民专业合作社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 5.9 亩, 利用原西关村面粉加工厂已建厂房 495,员工宿舍 80,变压器一台,配电 室 20,本项目新建厂房 845,办公室、财务室、材料室、会议室、检 疫室、休息室 200,食堂 60,门卫室 20,冷库 2 座 280,污水预 处理室 30㎡。项目总共投资 39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9万元

(一)建设期

1)废水:施工生产废水禁止直接排放,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清洗废水用于泼洒降尘

2)废气:在施工作业带两侧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定时洒水;施工机械作好清洗;对地表剥离物进行洒水表层硬化或加盖覆盖物;对物料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大风和雨天施工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作业时间;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鸣笛,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降低运行速度;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屏障。场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运

1)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后与生产废水一同排入厂区拟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出水符合《肉类 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张家川恭门镇污水处理厂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恶臭气体排放符合《恶臭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厂界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食堂顶部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 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较小。

3)噪声: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车辆进出噪声通过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和加强管理,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主要生活垃圾畜禽粪便、屠宰废物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收集后委托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活畜粪便集中收集后,用于堆肥肥田。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物、鸡内脏、屠宰时产生的固废、检疫不合格肉交由符合《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 号)要求的处置单位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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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家川县昌盛达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厂建设项目

 

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家川镇峡口村六组

 

张家川县昌盛达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厂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 1614,晾晒场面积 1014,建筑面积 600

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冷却间、原料库、成品库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

建设 1 条粉条生产线,年产粉条75t。项目总投资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万元。

 

(一)建设期

1)废水:施工生产废水禁止直接排放,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清洗废水用于泼洒降尘

2)废气:在施工作业带两侧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定时洒水;施工机械作好清洗;对地表剥离物进行洒水表层硬化或加盖覆盖物;对物料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大风和雨天施工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作业时间;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鸣笛,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降低运行速度;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屏障。场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活洗漱废水泼洒抑尘,厂区设有环保厕所,定期清掏,用于肥田。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定期拉运至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主要为投料和面工序产生的粉尘、污水处理站恶臭。投料和面工序设置于封闭车间内,洒水抑尘,废气治理措施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HJ860.2-2018)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污水处理设施位于单独的污水处理间,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设施恶臭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厂界二级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主要来源于和面机、淀粉提升机、自动上面机、污水处理站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通过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和加强管理,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碎粉条、污水处理站污泥。厂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碎粉条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用于肥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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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1年127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  电话:0938-7817522(传真)邮箱:zjchbj@126.com

通讯地址:张家川县行政广场政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74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