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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关于天水市乡村振兴南北两山片区基础设施PPP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1-18 17:51
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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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天水市乡村振兴南北两山片区基础设施PPP项目

秦州区、麦积区

天水中铁弘兴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南北两山路线走向范围内东西横跨秦州、麦积两区,路线全长94.48km(新建道路长85.40km,利用中梁空港城现有道路9.08km),沿线途经太京镇、玉泉镇、皂郊镇、中梁镇、花牛镇、甘泉镇、社棠镇、马跑泉镇、麦积镇等约9个乡镇和38个行政村。其中南线新建道路全长40.02km,设置桥梁3994m/13座(大桥3302m/12座,中桥96m/1座),管涵106道,通道涵7座、跨线桥2座,隧道4134m/3座(右洞设计长度),互通式立交2处;北线新建道路全长45.38km,设置桥梁5149.8m/10座(特大桥1285.8m/1座,大桥3768m/8座,中桥96m/1座),管涵63道,通道涵2座,隧道1852m/1座(右洞设计长度),互通式立交1处。工程总投资113.5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639.32万元。

(一)施工期

1.废气: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100%”抑尘措施,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场地100%湿法作业、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拌合站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水:施工区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隧道施工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回用或泼洒抑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作农家肥或场地内绿化。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不得施工,施工期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工程弃渣堆放于弃渣场,施工泥浆经沉淀干化后清运到指定弃渣场堆放;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对可利用的回收利用,无回收再利用价值的委托专门的机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城镇生活垃圾制定地点处理。

5.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尽量避免新增用地,避开或少占耕地、林地,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同时,落实绿化工程措施,加强景观打造。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不设置服务区、养护站和管理站,路面径流污水及事故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加强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洒水降尘,在居民区、学校等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减速带,限制夜间行车速度。

 

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