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控措施。施工中严格执行建筑工地6个100%,对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进行洒水抑制扬尘,且运输车辆全部加盖处理并限制车速。运营期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处理效率不低于90%。经计算,有机废气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18t/a,排放浓度为15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通过对厂区及周边加强绿化,对恶臭气体也有吸收作用,减轻其对环境的影响,车间内加强通风等措施,厂界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限值及其他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防渗旱厕,清掏后用作周边农肥。营运期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规模为10m3/d)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武山县污水处理厂(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排放口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 4、安全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可回收利用的交由废品收购单位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可用于场内地势低洼处的填筑,不外排。运营期生活垃圾和废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灯管和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合格产品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